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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食品药品监管局2016年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评价公告

时间:2017-03-31 16:35:00 来源:本站编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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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广东省行政许可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和有关要求,现公告本单位2016年行政许可的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欢迎您客观、真实地对是否存在以下问题进行反映:
    一、没有依照法定权限、程序、条件进行审批的;
    二、实施了《韶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韶关市市级行政许可事项目录(2016年版)的通知》(韶府〔2016〕35号)之外的行政许可事项的;
    三、没有公开公示审批主体、依据、条件、申请材料、收费标准、申请示范文本、咨询投诉方式或公开公示不明确的;
    四、受理程序不规范,要求多次补正申请材料的;
    五、擅自增减行政审批环节、条件的;
    六、不能按期限办理行政审批,不能及时、客观地调查处理投诉举报的;
    七、工作人员索取或收受礼物、好处的;
    八、实施行政审批过程中要求申请人购买指定商品或者接受指定人员、组织提供的服务的,或者要求申请人参加不必要的付费培训、会议等的;
    九、依法需要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的事项,指定或者变相指定人员、组织的;
    十、没有必要设立行政审批,可以取消、采取事后监督等其他管理方式、调整由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自律管理、通过技术标准或管理规范能有效管理的。
如您认为在行政审批实施过程中还存在其他问题,欢迎一并提出意见建议。我们将对您反映的情况和您的个人信息予以保密。
   感谢对我市行政审批评价工作的大力支持!

附件:1 .韶关市食品药品监管局2016年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
          2. 韶关市食品药品监管局2016年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有关情况表

    来信地址:韶关市风度北路75号市政府大楼10楼  韶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监督检查科(收),举报电话:12310
    邮编:512002    电子邮箱:sgjdjck@163.com
                         韶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