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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1月29日至11月30日,我局依据《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4号)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组织对武江区药品零售企业实施GSP情况和医疗机构使用药品情况进行飞行检查,现将检查情况予以通报。
序号 |
单位名称 |
地址 |
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
处理措施 |
1 |
韶关市职业病防治院 |
韶关市建设路11号 |
- 未对库房温湿度进行监测和调控。
- 未采取必要的防鼠措施。
- 药库管理不规范,药库中存放私人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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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武江区食品药品监管局责令限期整改。 |
2 |
核工业四一九医院 |
韶关市武江区建设路 |
- 特殊药品管理不规范,个别第二类精神药品没有存放在专柜。
- 中药库没有配备温湿度调控设备。
- 过期药品管理不规范。
- 部分中药饮片没有定期养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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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武江区食品药品监管局责令其限期整改。 |
3 |
友好门诊部 |
韶关市武江区西联镇阳山村委 |
- 从个别医疗机构借用药品使用。
- 使用部分中药饮片无包装标识、无厂名厂址、无合格标志。
- 未对冷链产品的储存冰箱的温湿度进行监测和记录。
- 拆零管理不规范。
- 部分药品和中药饮片无法提供购进单据和发票,无法追溯药品的来源和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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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发现的有关违法违规线索移交武江区食品药品监管局调查处理。
2.要求武江区食品药品监管局责令其限期整改。 |
4 |
韶关市武江区工农巷卫生站 |
武江区工农巷 |
- 发现多个过期药品。
- 调配药品的工作环境不卫生、整洁。未独立设置药房,调配的物料与药品、医疗垃圾混放一起,环境脏乱。
- 未执行药品保管、养护管理制度,未采取必要的控温、防潮、避光、防鼠、防污染等措施。
- 药品未按要求存放,部分大输液直接着地摆放。
- 拆零管理不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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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武江区食品药品监管局责令其限期整改。 |
5 |
仁爱诊所 |
韶关市新华北路88号 |
- 部分药品未按照药品属性和类别存放。
- 少数中药饮片触地存放。
- 个别中药饮片没有保留原包装标示,相关信息无法追溯。
- 验收中药饮片未索取并查验检验报告书。
- 药房未配置温湿度调控、防虫等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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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武江区食品药品监管局责令其限期整改。 |
6 |
康辉诊所 |
韶关市武江区沙洲路13号 |
- 药品未按要求分类储存,部分药品直接触地存放。
- 拆零管理不规范。
- 冷链药品放置在冰箱中未按规范对温度进行监测和记录。
- 冷链药品到货时,未对其运输方式、运输过程的温度记录等进行检查及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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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武江区食品药品监管局责令其限期整改。 |
7 |
武江区喻氏广安堂药店 |
韶关市武江区新华北路128号石化大厦1号商铺 |
- 企业未对直接接触药品岗位的人员进行年度健康检查。
- 企业未对温湿度监测设备定期进行校准或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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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武江区食品药品监管局责令其限期整改。 |
8 |
武江区龙归镇人和药店 |
韶关市武江区龙归镇益龙路30号第二间门面 |
- 企业与个别供货单位签订的质量保证协议不符合要求。
- 处方药、非处方药未分区陈列。
- 非药品与药品混放。
- 企业销售药品未打印销售凭证。
5.企业未对直接接触药品岗位的人员进行年度健康检查。 |
1.撤销GSP证书。
2.要求武江区食品药品监管局责令其限期整改。 |
9 |
武江区福信安药店 |
韶关市武江区群立街后山6号首层 |
- 在药品陈列区域存放与经营无关的私人用品。
- 外用药与其他药品未分开摆放。
- 企业销售个别药品未打印销售凭证,销售记录不完整。
- 个别药品拆零销售未做好拆零销售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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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武江区食品药品监管局责令其限期整改。 |
10 |
韶关市乡亲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朝阳路分店 |
韶关市武江区朝阳路新村朝阳楼A座首层23、24号铺 |
- 企业个别岗位人员未接受相关法律法规及药品专业知识与技能的岗前培训。
- 个别处方药采用开架自选的方式陈列和销售。
- 企业未在营业场所的显著位置悬挂执业药师注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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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武江区食品药品监管局责令其限期整改。 |
11 |
韶关市大参林药店有限公司惠民分店 |
韶关市武江区惠民路24号内第二栋 |
- 非药品与药品未明显隔离。
- 个别质量管理人员不在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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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武江区食品药品监管局责令其限期整改。 |
12 |
广东爱心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龙归一分店 |
韶关市武江区龙归镇龙归街兴龙路龙归农贸市场西边原办公、住宅综合大楼东边附属楼首层 |
- 企业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计量器具、温湿度监测设备等定期进行校准或检定。
- 企业未对营业场所温度进行监测和调控。
- 未在营业场所的显著位置悬挂执业药师注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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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武江区食品药品监管局责令其限期整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