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单位名称 | 地址 | 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 处理措施 |
1 | 翁源县妇幼保健院 | 翁源县龙仙镇建设一路219号 | 1、特殊药品未实行专柜、双人双锁等管理;2、部分药品的储存温度超出规定的范围。3、药品储存冰箱存放有个人私人物品。 | 要求翁源县食品药品监管局责令其限期改正。 |
2 | 翁源县坝仔镇中心卫生院 | 翁源县坝仔镇建设路26号 | 1、购进药品时,对少数供货企业销售人员的授权委托书未严格审核;2、未严格执行药品进货验收制度,不能提供个别药品的验收记录;3、中药房药斗中的部分中药饮片未保留原包装标识,无法追溯饮片的生产企业、批号等信息;4、个别疫苗的途中运输记录不完整;5、西药房少数避光保存的药品未采取避光措施。 | 要求翁源县食品药品监管局责令其限期改正。 |
3 | 坝仔镇芙蓉村委会卫生站 | 坝仔镇芙蓉村 | 1、药房未配备空调等温湿度调控设备及温湿度计等温湿度监测设施;2、中药百子柜存在多味中药饮片串斗的现象;3、药房内“氯化钠注射液”等药品直接放置于地面上;药架药品陈列摆放混乱;4、药品拆零不规范。 | 要求翁源县食品药品监管局责令其限期改正。 |
4 | 毛晓彬中医诊所 | 坝仔镇建设路78号 | 1、该诊所未索取留存药品供货方的合法资质证明文件;2、诊所采购的部分药品不能提供合法的采购凭证;3、未按温湿度要求储存药品。 | 1、发现的有关违法违规线索移交翁源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处理。2、要求翁源县食品药品监管局责令其限期改正。 |
5 | 翁源县龙仙镇健佰药店 | 翁源县龙仙镇朝阳路罗坑水 | 1、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 2、未按药品用途分类陈列药品;3、药品分类标识牌不齐; 4、未将药品按处方药、非处方药分区陈列。 |
1、发现的有关违法违规线索移交翁源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处理。2、要求翁源县食品药品监管局责令其限期改正。 |
6 | 翁源县城英药店 | 翁源县坝子镇坝子街建设路139号 | 1、超范围经营药品;2、未建立药品陈列检查、温湿度监测记录;3、无有效监测温湿度的设备。 | 1、撤销GSP证书。2、要求翁源县食品药品监管局责令其限期改正。 |
7 | 翁源县为民药店 | 翁源县龙仙镇建设二路天天广场首层 | 1、未建立温湿度监测记录;2、未对不同批号的饮片装斗前进行清斗并记录;3、个别非药品未与药品陈列区域没有明显隔离。 | 要求翁源县食品药品监管局责令其限期改正。 |
8 | 翁源县龙仙庆康药店 | 翁源县龙仙镇康乐路124号 | 1、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 2、营业场所内未设置药品待验区、合格区、退货区等区域;3、处方药专柜与外界未设置有效的挡板,直接相通;4、部分药品储存温度超出规定的范围。 |
1、发现的有关违法违规线索移交翁源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处理。 2、要求翁源县食品药品监管局责令其限期改正。 |
9 | 翁源县龙仙镇茶疗药店 | 翁源县龙仙镇东风路南四巷11号 | 1、在药品采购、储存、销售等环节为采取有效的质量控制措施,未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建立药品追溯系统;2、未按照规定设置计算机系统3、未建立药品采购、验收、销售等相关记录;4、未有效监测和调控温湿度的设备;5、个别药品未按存储要求陈列;6、拆零药品未做拆零销售记录。 | 1、撤销GSP证书。2、发现的有关违法违规线索移交翁源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处理。3、要求翁源县食品药品监管局责令其限期改正。 |
10 | 翁源县坝仔普利药店 | 翁源县坝仔镇老街东路5号 | 1、未建立验收、养护等相关记录;2、药品没有按剂型、用途等要求分类陈列;3、处方药、非处方药没有分开陈列;4、外用药与其他药品没有分开摆放。 | 要求翁源县食品药品监管局责令其限期改正。 |
11 | 韶关市乡亲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翁源建设路二分店 | 翁源县龙仙镇建设一路551号 | 1、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2、处方药与非处方药混放;3、药品与食品混放;4、个别处方审核、核对未在处方上签名。 | 1、发现的有关违法违规线索移交翁源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处理。 2、要求翁源县食品药品监管局责令其限期改正。 |
韶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