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整治医疗器械流通领域违法经营行为的公告》(2016年第112号)要求,辖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对照《公告》的8种违法行为开展自查并就自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截止至7月15日,未按《公告》开展自查和整改的企业名单有以下13家企业,公告如下:
1.新丰富康药业有限公司;
2.韶关市武江区冠瑞星瑞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3.韶关市蓝梦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4.广东同悦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5.韶关市森睿商贸有限公司;
6.南雄阳普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7.南雄市雄润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8.韶关市仁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9.韶关市曲江区威元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10.韶关市榕辉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11.韶关市安叶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12.韶关市天鸿盛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13.广东隆泰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1.新丰富康药业有限公司;
2.韶关市武江区冠瑞星瑞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3.韶关市蓝梦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4.广东同悦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5.韶关市森睿商贸有限公司;
6.南雄阳普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7.南雄市雄润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8.韶关市仁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9.韶关市曲江区威元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10.韶关市榕辉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11.韶关市安叶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12.韶关市天鸿盛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13.广东隆泰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韶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