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试时间
2017年4月18日(星期二)上午9:30时,时间半天。
二、面试地点
韶关市食品药品检验所一楼会议室(武江区西郊六公里沐溪大道13号)。
三、面试方式
实行结构化面试,即通过面试考官提问、面试对象作答的方式,对面试对象的基本素质和工作能力进行评价。
四、注意事项
(一)考生须在当天面试开考前45分钟(即上午8:45前)凭本人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到候考室(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办公室)报到。《面试考生须知》、《考生面试流程图》见附件2、3。
(二)考生要服从面试现场工作人员的管理,对违反面试规定的,将通报所在单位,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韶关市1233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网和韶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门户网发布的相关公告,同时保证手机畅通。
请考生务必认真了解面试的相关要求,带齐相关证件和材料,准时到达面试考场。
咨询电话:0751-8736706
附件:1.入围韶关市食品药品检验所2017年公开遴选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考生须知
3.考生面试流程图
附件1:
入围韶关市食品药品检验所2017年遴选面试人员名单
序号 | 准考证号 | 姓名 | 性别 | 遴选单位 | 职位代码 | 名次 | 备注 |
1 | 101804001176 | 姜雪漪 | 女 | 韶关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 101804 | 1 | |
2 | 101804001175 | 吴梦曲 | 女 | 韶关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 101804 | 2 | |
3 | 101804001174 | 毛丽平 | 女 | 韶关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 101804 | 3 |
附件2
面试考生须知
(一)考生须按照公布的面试时间与考场安排,在当天面试开考前45分钟凭本人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到指定考场报到,参加面试抽签。考生所携带的通讯工具和音频、视频发射、接收设备关闭后连同背包、书包等其他物品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考完离场时领回。
(二)考生未能准时报到的,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对证件携带不齐的,取消面试资格。
(三)考生不得穿制服或有明显文字或图案标识的服装参加面试。
(四)考生报到后,工作人员组织考生抽签,决定面试的先后顺序,考生应按抽签确定的面试顺序进行面试。
(五)面试开始后,工作人员按抽签顺序逐一引导考生进入面试室面试。候考考生须在候考室静候,不得喧哗,不得影响他人,应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候考期间实行全封闭,考生不得擅自离开候考室。需上洗手间的,须经工作人员同意,并由工作人员陪同前往。候考考生需离开考场的,应书面提出申请,经考场主考同意后按弃考处理。严禁任何人向考生传递试题信息。
(六)考生必须以普通话回答考官提问。在面试中,应严格按照考官的提问回答,不得报告、透露或暗示个人信息,其身份以抽签编码显示。考生对考官的提问不清楚的,可要求考官重新念题。
(七)面试结束后,考生到候分室等候,待面试成绩统计完毕,签收面试成绩回执。考生须服从考官对自己的成绩评定,不得要求加分、查分、复试或无理取闹。
(八)考生在面试完毕取得成绩回执后,应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
(九)考生应接受现场工作人员的管理,对违反面试规定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附件3
考生面试流程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