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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3年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3年第11期)

时间:2023-07-20 11:29:04 来源:韶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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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韶关市市场监管部门严格按照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认真组织实施食品监督抽检。本次抽检任务的承检机构为广电计量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科学院生物与医学工程研究所、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和华测检测认证股份有限公司。

  本期食品监督抽检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肉制品、糕点、茶叶及相关制品、粮食加工品等13类食品共132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合格126批次,不合格6批次(抽检明细详见附件)。其中,合格食品包括:食用农产品66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8批次、肉制品12批次、糕点12批次、茶叶及相关制品4批次、粮食加工品7批次、速冻食品4批次、蔬菜制品4批次、调味品3批次、酒类1批次、豆制品2批次、饮料1批次、食品添加剂2批次。不合格食品包括:食用农产品4批次、糕点1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批次。不合格问题主要检出非食用物质、微生物污染、生物毒素、农兽药残留和食品添加剂等问题。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食品存在问题

  (一)非食用物质问题

  新丰县庆英酸菜档销售的绿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微生物污染问题

  翁源县柒森食品加工厂生产的张氏米饼,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生物毒素问题

  翁源县清香榨油店生产的花生油,黄曲霉毒素B1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农药残留问题

  1.广东省南方技师学院第一食堂销售的豆角(豇豆)、供货商为韶关市宏伟养植有限公司,倍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2.始兴县瑛紫水果店销售的橙,联苯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兽药残留问题

  韶关市武江区宏昌众晟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沙洲尾分公司销售的鲈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针对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问题,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依法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防控食品安全风险。同时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将相关情况记入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并按规定在监管部门网站上公开相关信息。

  二、不合格项目分析

  1.恩诺沙星:恩诺沙星属第三代喹诺酮类药物,是一类人工合成的广谱抗菌药,用于治疗动物的皮肤感染、呼吸道感染等,是动物专属用药。长期食用恩诺沙星超标的食品,可能导致在人体中蓄积,进而对人体机能产生危害,还可能使人体产生耐药性菌株。《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规定,恩诺沙星在鱼的皮和肉中最大残留限量值为100μg/kg。鲈鱼中恩诺沙星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在养殖过程中为快速控制疫病,违规加大用药量或不遵守休药期规定,致使产品上市销售时的药物残留量超标。

  2.倍硫磷:倍硫磷是有机磷神经毒剂,对害虫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对蚜虫等有较好防效。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倍硫磷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倍硫磷在豆类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5mg/kg。豇豆中倍硫磷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的产品中残留量超标。

  3.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又称防落素、保果灵,是一种植物生长调节剂。具有防止落花落果、抑制豆类生根、调节植物株内激素平衡等作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农业部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2015年 第11号)中规定,生产者不得在豆芽生产过程中使用6-苄基腺嘌呤、4-氯苯氧乙酸钠、赤霉素等物质。豆芽中检出4-氯苯氧乙酸钠的原因,可能是生产者为提高豆芽产量,从而违规使用相关农药。

  4.联苯菊酯:联苯菊酯为一种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属于低毒性或中等毒性、高效低残留型农药。食用食品一般不会导致联苯菊酯的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联苯菊酯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也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橙、柑、橘中联苯菊酯最大残留量为0.05mg/kg。造成联苯菊酯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虫害而违规使用农药。

  5.黄曲霉毒素B1是一种强致癌性的真菌毒素。长期食用黄曲霉毒素B1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对肝脏造成损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2017)中规定,黄曲霉毒素B1在花生油中的最大限量值为20μg/kg。花生油中黄曲霉毒素B1检测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使用的原料受到黄曲霉等霉菌的污染,也可能是生产加工过程中卫生条件控制不严,还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6.大肠菌群是指示食品污染状况常用的指标之一。食品中检出大肠菌群,提示被致病菌(如沙门氏菌、志贺氏菌、致病性大肠杆菌)污染的可能性较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GB 7099—2015)中规定,糕点一个样品中大肠菌群的5次检测结果均不得超过102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10CFU/g。糕点中大肠菌群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使用的原料、包装材料受污染,也可能是生产加工过程中卫生条件控制不严格。

  三、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食品,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45或12315。

  特此通告。

  附件:1.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明细表(6批).xlsx

  2.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明细表(126批).xlsx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