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扫一扫
    打开 · 手机版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部门频道栏目 > 韶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食品药品质量信息 > 抽验信息

韶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0年市级春节专项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0年第一期)

时间:2020-01-06 17:30:26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打印】 【字体:

  我市市场监管部门严格按照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认真组织实施食品监督抽检。本次抽检任务的承检机构为深圳中检联检测有限公司。

  本期市本级春节食品专项监督抽检任务共完成45批次,合格率100%。其中餐饮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2批次,合格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43批次,合格。各类食品的抽检情况具体如下:

      抽检品类:调味品2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4批次、糕点4批次、酒类4批次、肉制品6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4批次、薯类和膨化食品3批次、水果制品4批次、速冻食品5批次糖果制品4批次、饮料5批次均合格。

  针对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问题,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依法进行调查处理依法查处违法经营行为,督查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并采取有针对性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春节假期是各类食品消费的高峰时段。为保障消费者食品安全,有效预防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市场监管局针对节假日食品消费提示如下

  一、食品采购时,应选择到证照齐全、管理规范的商场、超市和农贸市场等场所,注意选购新鲜食物,不要购买不新鲜的蔬菜、水果、水产品以及未经检疫的肉类制品和死因不明的禽、畜,不购买、不食用不认识的野菜和野生菌做到三查三注意:一查食品包装标识是否齐全,注意不要购买三无食品;二查食品和原料的生产日期和保存日期,注意是否超过保质期;三查食品外观,注意不购买感官异常的食品和原料,并索取发票、购货小票等凭证。选购河粉、米粉(线)尤其是散装称重的湿河粉、米粉(线)以及木耳等,要确认产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和储存条件

  二、家庭聚餐时,要谨慎选择食用生食海产品、凉菜冷食等高风险食品;要正确烹调,确保烧熟煮透,肉、禽、蛋和海鲜等大块食品以及豆浆要确保烧熟煮透;要分开存放生熟食品,吃火锅时尽量避免生熟食品混扎摆放,防止交叉污染;要注意就餐时间,菜肴尽量在2小时内食用完,剩余熟肉制品要及时放入冰箱冷藏,再次食用时重新热透,剩余蔬菜建议不要隔夜使用,发现感官性状异常应立即停止进食。不尝鲜、不贪口腹之欲,不食用野蘑菇、鲜黄花菜、河豚鱼、织纹螺以及一些可能具有毒性或有寄生虫风险的产品。

  三、外出就餐时,要慎重选择就餐场所,注重选择环境整洁、证照齐全、食品安全等级较高的餐饮单位就餐。如果要预定年夜饭和宴会聚餐,要选择有足够接待能力的饭店,尽量选择餐饮食品安全量化等级高、实施“明厨亮灶”的餐饮服务单位的就餐场所。就餐后应及时索取并留存消费票据等凭证。

  四、网络订餐时,要注意查看卖家的食品安全相关证照及产品生产日期、保质期,选择近距离的餐饮单位订购,尽量缩短食物运送时间。收到食品后要检查是否有签封措施,检查食品包装及食材质量,及时加工、食用,勿长时间存放,不网购凉菜、生食品种、冷加工糕点等高风险食品。

  五、消费者在消费要留心食物中毒表征,一旦出现恶心、腹痛、腹泻、发热等不适反应时,应立即停止食用可疑食物,尽快就近就医,并保留可疑食物。要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12345),以便及时调查处理。餐饮单位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应立即配合救治患者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做好调查处置。

  附件:市级春节专项食品监督抽检明细表(45批).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