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市场监管部门严格按照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认真组织实施食品监督抽检。本次抽检任务的承检机构为深圳中检联检测有限公司。
截至11月25日,本期市本级任务共完成监督抽检157批次,合格153批次,不合格4批次,合格率97.45 %。其中,农产品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13批次,合格12批次,不合格1批次;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35批次,合格34批次,不合格1批次;餐饮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109批次,合格107批次,不合格2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各类食品的抽检情况具体如下:
(一)抽检糕点16批次,其中:仁化县麦味轩面包店加工销售的纸杯蛋糕,加工日期:2019/10/28,检测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 (以脱氢乙酸计)项目不合格。
(二)抽检粮食加工品50批次,其中:乐昌市和安包子店加工销售的玉米馒头,加工日期:2019/10/18,检测出糖精钠(以糖精计)项目不合格。
(三)抽检食用农产品25批次,其中:仁化县彬彬水产冰鲜店销售的花甲,购进日期:2019/10/15,检测出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项目不合格。
(四)抽检饮料12批次,其中:韶关市武江区樟源山泉饮用品厂生产销售的包装饮用水,生产日期:2019/10/12,检测出亚硝酸盐 (以 NO2—计)项目不合格
(五)抽检其他抽检品类:餐饮具5批次、淀粉制品2批次、抽检茶叶及相关制品2批次、豆制品1批次、乳制品5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5批次、肉制品9批次、蔬菜制品17批次、薯类和膨化食品1批次、速冻食品4批次、调味品3,均合格。
针对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问题,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依法进行调查处理,依法查处违法经营行为,督查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并采取有针对性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韶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您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关注每周食品抽检信息公布,如发现危害社会公众的食品及其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12345。 (备注:合格产品信息仅指本次抽检标称的生产企业相关产品的生产日期/批次和所检项目)
附件:
1、市级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明细表(4批)
2、市级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明细表(153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