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市场监管部门严格按照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认真组织实施食品监督抽检。本次抽检任务的承检机构为韶关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截至2019年8月16日,本期市本级任务共完成监督抽检366批次,合格364批次,不合格2批次,合格率99.5%。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各类食品的抽检情况具体如下:
(一)抽检白酒31批次,其中:1.武江区康乐庭生活超市售卖的北京长城酒业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北京二锅头,检测出酒精度项目不合格;2.武江区启帆鹏飞百货超市售卖的吴川市聚仁堂保健酒有限公司生产的“壹斤多三两”酒,检测出酒精度项目不合格。
(二)其他抽检品类:米面制品26批次、食用植物油11批次、食用盐9批次、肉制品24批次、液体乳8批次、乳粉6批次、冷冻饮品29批次、蔬菜制品(菜干)7批次、水果制品13批次、蛋制品14批次、蜂产品9批次、大米20批次、食糖10批次、水产制品(鱼干等)5批次、炒货及坚果制品(花生、瓜子等)21批次、糖果62批次、饮料(棒冰、果味饮料等)61批次,均合格。
针对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问题,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依法进行调查处理,依法查处违法经营行为,督查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并采取有针对性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韶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您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关注每周食品抽检信息公布,如发现危害社会公众的食品及其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12345。
(备注:合格产品信息仅指本次抽检标称的生产企业相关产品的生产日期/批次和所检项目)
附件:
1.市级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明细表( 354 批)
2.市级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明细表( 2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