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严格按照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认真组织实施食品监督抽检。本次抽检任务的承检机构为深圳中检联检测有限公司。
2018年9月至10月,市本级任务共完成监督抽检659批次,合格644批次,不合格15批次,合格率97.72%。其中,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89批次,均合格;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134批次,均合格;餐饮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115批次,合格114批次,不合格1批次;小作坊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205批次,合格193批次,不合格12批次;农产品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116批次,合格114批次,不合格2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各类食品的抽检情况具体如下:
抽检酒类107批次,其中:1、翁源县翁城镇上庙醇酒厂销售的米酒,生产日期:2016.09.02,检测出固形物项目不合格;2、始兴县司前镇福多多酒坊销售的白酒,生产日期:2017.06.22,检测出固形物项目不合格;3、翁源县八泉醇酒业销售的米酒,生产日期:2018.09.16,检测出固形物项目不合格;4、新丰县丰源情陈酿酒厂销售的丰源情纯粮酒,生产日期:2016.08.05,检测出固形物、总酯项目不合格;5、新丰县丰鲁河原生态酒厂销售的客家醇白酒,生产日期:2017.07.26,检测出总酸、总酯项目不合格;6、翁源县翁城镇翁英醇酒厂销售的米酒,生产日期:2016.09.10,检测出固形物项目不合格;7、仁化县石塘镇金养堆花米酒坊销售的白酒,生产日:2018.09.15,检测出固形物项目不合格;8、翁源县翁城镇翁泉醇酒厂销售的米酒,生产日期:2016.12.25,检测出固形物项目不合格;9、翁源县翁城镇老钟泉酒厂销售的米酒,生产日期:2018.03.10,检测出固形物项目不合格;10、翁曲江区樟市镇钟叔家庭农场销售的黑糯米白酒,生产日期:2018.06.24,检测出固形物项目不合格。
抽检粮食加工品105批次,其中武江区老广记酒楼的“红糖核桃包”生产日期:2018.09.28,检测出柠檬黄项目不合格。
抽检食用农产品124批次,其中:1、许镇奎销售的“豇豆”,购进日期:2018.09.15,检测出克百威项目不合格;2、南雄市雄州街道爱佳百货店销售的“豇豆”,购进日期:2018.10.14,检测出氧乐果项目不合格。
抽检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62批次,其中:1、曲江区马坝镇金顺榨油坊经营销售的“花生油”,生产日:2018.09.05,检测过氧化值项目不合格;2、乐昌市严记食油加工店经营销售的“花生油”,生产日期:2018.10.13,检测黄曲霉毒素B1项目不合格。
其他抽检品类:抽检餐饮食品17批次、茶叶及相关制品15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16批次、蛋制品7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1批次、豆制品12批次、方便食品1批次、糕点22批次、肉制品50批次、乳制品14批次、食糖10批次、蔬菜制品20批次、水产制品7批次、水果制品21批次、速冻食品1批次、糖果制品4批次、调味品15批次、饮料28批次,均合格。
针对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问题,全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依法进行调查处理,依法查处违法经营行为,督查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并采取有针对性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韶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您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关注每周食品抽检信息公布,如发现危害社会公众的食品及其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12331。 (备注:合格产品信息仅指本次抽检标称的生产企业相关产品的生产日期/批次和所检项目: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