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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2018年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第三期)

时间:2018-05-16 17:35:00 来源:本站编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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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严格按照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认真组织实施食品监督抽检。本次抽检任务的承检机构为深圳中检联检测有限公司。

2018年4月至5月11日,市本级任务共完成监督抽检357批次,合格356批次,不合格1批次,合格率99.72%。其中,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40批次,合格40批次;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185批次,合格184批次,不合格1批次;餐饮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132批次,合格132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各类食品的抽检情况具体如下:

抽检坚果及炒货类食品22批次,其中韶关市新南康商贸有限公司仁化分店经营销售的“嘉利是”牌“原味香烤花生”,生产日期:2017.12.18,生产单位:广州嘉利是食品有限公司,检测过氧化值项目不合格。

其他抽检品类:餐饮食品38批次、茶叶1批次、蛋制品16批次、淀粉及其制品1批次、豆制品1批次、方便食品1批次、蜂产品2批次、酒类13批次、粮食加工品72批次、肉制品2批次、乳制品17批次、食用农产品35批次、食用油脂38批次、蔬菜制品6批次、水产制品36批次、糖果制品10批次、调味品3批次、饮料43批次,均合格。

针对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问题,全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依法进行调查处理,依法查处违法经营行为,督查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并采取有针对性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韶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您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关注每周食品抽检信息公布,如发现危害社会公众的食品及其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12331。(备注:合格产品信息仅指本次抽检标称的生产企业相关产品的生产日期/批次和所检项目)

 

附件:1.市级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明细表( 356 批)

        2.市级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明细表( 1 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