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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2018年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 (第二期)

时间:2018-05-07 09:00:59 来源:本站编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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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严格按照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认真组织实施食品监督抽检。本次抽检任务的承检机构为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

截至2018年5月 3日,市承担省级转移任务共完成监督抽检49批次,合格 49批次,合格率100%。其中,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46批次,合格46批次;餐饮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3批次,合格3批次。各类食品的抽检情况具体如下:

一、流通环节

流通环节共抽检46批次,46批次均为合格。其中饼干2批次,茶饮料1批次,大豆蛋白类制品1批次,稀奶油、奶油和无水奶1批次,腐竹、油皮1批次,糕点2批次,果、蔬汁饮料3批次,酱腌菜2批次,开心果、杏仁、松仁、瓜子1批次,灭菌乳1批次, 其他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1批次,其他方便食品1批次,乳粉3批次,食盐1批次,食用农产品13批次,糖果制品2批次,腌腊肉制品3批次,配制酒1批次,饮用纯净水3批次,饮用天然矿泉水1批次,婴幼儿谷物辅助食品2批次。

二、餐饮服务环节

餐饮服务环节共抽检餐饮食品3批次,均合格。其中,西瓜汁1批次,哈密瓜汁1批次,牛肉1批次。

针对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问题,全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依法进行调查处理,依法查处违法经营行为,督查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并采取有针对性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韶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您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关注每周食品抽检信息公布,如发现危害社会公众的食品及其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12331。(备注:合格产品信息仅指本次抽检标称的生产企业相关产品的生产日期/批次和所检项目)

 

附件:1.省转移市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明细表( 49 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