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扫一扫
    打开 · 手机版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部门频道栏目 > 韶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食品药品质量信息 > 抽验信息

韶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19年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第二十期)

时间:2019-10-25 11:49:59 来源:本站编辑 访问量: -
【打印】 【字体:
 我市市场监管部门严格按照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认真组织实施食品监督抽检。本次抽检任务的承检机构为深圳中检联检测有限公司。

截至1024日,本期市本级任务共完成监督抽检119批次,合格114批次,不合格5批次,合格率95.80 %。其中,农产品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31批次,合格27批次,不合格4批次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50批次,合格;小作坊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38批次,合格37批次,不合格1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各类食品的抽检情况具体如下:

(一)抽检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7批次,其中翁源县龙仙镇朝阳建业榨油店生产销售的花生油,生产日期:2019/8/20,检测出黄曲霉毒素B1项目不合格

(二)抽检食用农产品31批次,其中1.刘秀英销售的花甲,购进日期:2019/9/27检测出恩诺沙星氯霉素项目不合格2.谢润香蔬菜档销售的黄豆芽,购进日期:2019/10/7检测出4-氯苯氧乙酸钠项目不合格3.武江区其珠鱼档销售的黄颡鱼(淡水鱼),购进日期:2019/10/9检测出恩诺沙星项目不合格4.仁化县张细莲鱼档销售的鲶鱼(淡水鱼),购进日期:2019/10/10检测出恩诺沙星项目不合格

(三)抽检其他抽检品类:抽检茶叶及相关制品2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4批次、豆制品1批次、蜂产品2批次、糕点15批次、酒类4批次、粮食加工品16批次、肉制品5批次、乳制品12批次、蔬菜制品1批次、饮料9批次均合格。

针对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问题,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依法进行调查处理,依法查处违法经营行为,督查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并采取有针对性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韶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您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关注每周食品抽检信息公布,如发现危害社会公众的食品及其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12345
    (备注:合格产品信息仅指本次抽检标称的生产企业相关产品的生产日期/批次和所检项目)

 

 

附件:

1.市级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明细表(5批)

2.市级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明细表(114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