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市国资系统在韶能集团办公楼28楼会议室组织开展《韶关市野外用火管理条例》专题培训。此次专题培训邀请了韶关学院法学院院长、教授韩登池进行授课,国资委机关及国资系统各监管单位共100余人参加了培训。
韩登池教授对《条例》的立法背景、过程、原则进行了详细讲述,并对《条例》具体内容进行了深入解读,对国资系统干部职工准确理解和全面把握《条例》进行了指导。市国资委党委专职副书记李湘柱强调,国资系统各监管单位要把学习宣传贯彻《条例》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一是要强化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担当,二是要多措并举,精心组织学习,三是要大力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四是要示范带动,抓好《条例》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