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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国资委2022年工作要点

时间:2022-03-18 17:18:32 来源:市国资委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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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市国资委牵头推进的重点工作

  (一)改革与监管类

  1.制定落实《关于规范市属国资国企经营管理专项行动的方案》。据市委“改革攻坚规范治理年”的有关工作要求,以推进国有资源资产价值化项目和“放管服”为抓手,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监管机制,进一步规范市属国资国企管理,增强市属国企的竞争力、控制力、影响力和抗风险能力。

  责任领导:陈树川;责任科室:产权科主办,各科室配合;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2.加强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结合我市国资国企改革进程,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会同市委组织部选优配强市管企业领导班子,加强实施国企领导人员的管理和考核评价,做好委管企业班子成员配备工作。

  责任领导:李湘柱、柳刚;责任科室:党委办、考核科;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3.健全国资系统租赁资产管理。优化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提高运营效益,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对《韶关市市直经营性国有资产租赁管理暂行办法》进行重新修订,提交市政府审议通过后印发实施。

  责任领导:周泳怡;责任科室:产权科;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4.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参照《“双百企业”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操作指引》,指导企业推行经理层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制度、契约文本等落到实处,指导各集团公司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管理办法。

  责任领导:李湘柱;责任科室:党委办;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5.全面推进用工市场化。指导各集团公司结合企业实际建立市场化经营机制,制定出台公司员工招聘、管理人员竞争上岗、末位调整和不胜任退出等制度性文件。

  责任领导:李湘柱;责任科室:党委办;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6.防范化解国有企业经营和债务风险。规范企业对外投资(含对外兼并重组)行为,修订《韶关市国资委监管企业投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强化财务风险监督,及其负债规模、资产负债率和流动性风险的管控。加强问题整改,着力建立健全风险防范和整改机制,出台《韶关市国资委监管企业加强债务管理严控债务风险暂行办法》。

  责任领导:柳刚、周泳怡;责任科室:考核科、产权科;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7.做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工作。在职责范围内做好其他市直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转企改制设立的新公司和不设立新公司的事业编制人员接收任务。

  责任领导:谢雪波;责任科室:改革科;完成时限:2022年6月。

  8.完成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工作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全面扎实做好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收尾工作,巩固改革成果。完成退休人员社会化、市属国有企业“三供一业”财政补助资金清算等后续扫尾工作。

  责任领导:谢雪波;责任科室:改革科;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9.做好国资国企在线监管系统工作。根据国家、省统一部署,做好国资国企在线监管系统介入工作,与相关机构合作建设国资国企信息化监管系统,进一步提高专业化信息化监管能力。

  责任领导:谢雪波、周泳怡;责任科室:办公室、产权科;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10.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研究制定《韶关市国资委监管企业公司章程制定管理暂行办法》;修订《韶关市国资委监管企业资产转让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制定《韶关市国资委授权放权清单(试行)》,指导各监管企业按照制度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明确权责边界,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

  责任领导:周泳怡;责任科室:产权科;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1.加强债务管理严控重大财务风险。指导各企业结合行业特点、发展阶段等,加强债务风险管控工作,加强重大经营活动、投融资等重点领域的财务风险评估和监管,制定风险管理策略和应对方案,完善财务风险预警机制,制定科学合理的财务风险预警体系,提高财务风险预警的时效性,通过定性与定量分析把财务风险预警工作纳入日常财务管理中,及时发现异常指标并采取应对措施,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防范、早化解,有效防范化解企业重大债务风险,坚决守住金融风险的底线。

  责任领导:柳刚;责任科室:考核科;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2.加强考核指挥棒作用,优化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重点考核企业净利润、净资产收益率、成本费用占比、总资产周转率等指标以及承担的市委市政府重大项目和资源资产价值化项目实施情况,引导企业高质量发展,激发企业充分盘活和挖掘国有资源资产价值,将国有资源资产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壮大市属国有企业规模,增加经营收入及提升利润空间,实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

  责任领导:柳刚;责任科室:考核科;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3.做好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组织实施工作。指导各集团公司对照本企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研究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督促落实年度工作计划。

  责任领导:谢雪波;责任科室:改革科;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14.做好企业合规管理建设工作。督促指导各集团公司按照《韶关市市属企业合规管理指引(试行)》要求研究出台本企业合规管理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推进各集团公司合规管理建设工作。

  责任领导:谢雪波;责任科室:改革科;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二)产业发展类

  1.深入推进国有资源资产价值化项目落地见效。

  一是稳妥推进土地开发。

  二是谱写矿产资源开发新篇章。

  三是参与重点领域资源整合及开发

  四是多元化方式盘活闲置国有资产。

  责任领导:陈树川、周泳怡;责任科室:产权科;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2.拓宽融资渠道。

  责任领导:柳刚、周泳怡;责任科室:考核科、产权科;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3.探索出台国资系统企业资金调剂使用管理办法。建立全市国资系统资源资金利益共享联结机制,积极推进企业间资金互助,加速企业资金体内循环,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降低企业资金使用成本。

  责任领导:柳刚;责任科室:考核科;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三)党建与党廉类

  1.全方位培养引进用好人才。坚持党管人才,不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逐步实施任期制契约化管理。深入实施市属国企“丹霞英才计划”,拓宽引才视野,扩宽引才途径,着力引进一批高素质、实用型专业人才,为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责任领导:李湘柱;责任科室:党委办;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2.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深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大力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严格家教家风”活动,多角度筑牢廉政防线,做到警钟长鸣,防微杜渐,进一步强化干部廉政意识。

  责任领导:李湘柱、王淑军;责任科室:党委办;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3.建立党政机关与企业干部任职挂职双向交流机制鼓励市属国企与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审计局等业务交流多的市直部门定期开展干部互派交流挂职,既把国有企业作为培养党政机关经济管理干部的重要平台,又拓展国企基层干部视野,增强理论水平和全局意识,同时还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机关和企业之间沟通不畅、协作困难等问题,便于政策的贯穿执行。

  责任领导:李湘柱、谢雪波;责任科室:党委办、办公室;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二、其他工作

  1.配合推动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监管。配合市财政局,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工作。

  责任领导:周泳怡;责任科室:产权科;完成时限:根据牵头部门要求推进工作。

  2.做好乡村振兴工作。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作为驻镇帮镇扶村的首要任务和工作开展的最基本切入点,掌握帮扶村镇的整体情况,巩固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果,巩固发展富民兴村产业。

  责任领导:谢雪波;责任科室:办公室;完成时限:根据牵头部门要求推进工作。

  3.全面加强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加强对监管单位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监督指导,完成市文明委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责任领导:谢雪波;责任科室:办公室;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4.全面加强巩卫工作。加强对监管单位巩卫工作的监督指导,全面完成市卫健局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责任领导:谢雪波;责任科室:办公室;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5.加强国资系统综治信访、依法治市工作。完善风险评估机制,及时开展研判,落实综治、依法治市有关工作任务。

  责任领导:谢雪波;责任科室:办公室;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6.加强保密工作。根据上级安排,加强机关保密工作软件和硬件建设,确保国资系统不发生泄密事件。

  责任领导:谢雪波;责任科室:办公室;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7.加强普法宣传工作。结合依法治市和依法行政工作,在国资系统普遍开展普法学习教育宣传工作。

  责任领导:谢雪波;责任科室:办公室;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8.加强政务公开工作。落实上级关于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工作,完成财务预算支出进度和决算公开工作。

  责任领导:谢雪波;责任科室:办公室;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9.指导企业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督促各监管企业按照行业主管部门有关要求做好安全生产相关工作。

  责任领导:李湘柱;责任科室:产权科;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