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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资系统关于开展2020 年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时间:2020-12-07 15:41:12 来源:韶关市国资委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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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企业、市物管中心:

       2020 年12 月的第一周是《安全生产法》施行的第四年,根据市国资委有关安全生产的工作安排,现定于12 月1 日至12 月7 日开展市国资系统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活动,现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法》学习活动。各企业、单位要组织本企业及下属单位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今年以来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采取集中学习、集中培训、现场宣讲等形式,组织企业负责人、中层干部和一线职工深入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全面系统学习《安全生产法》。

       二、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活动。结合《市国资系统“奋战100 天全年保平安”安全生产和消防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继续推进安全生产和消防大检查。同时开展自查企业、单位遵守《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落实主体责任情况;自查企业、单位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学习践行情况;自查企业职工和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法》遵法守法情况。对自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建立清单,及时整改,推动安全生产法律措施要求落到实处。

       三、组织开展或参与安全生产法咨询日活动。大力宣传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利用宣传栏、微信公众号等发布推送与公众生活息息相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调动广大员工参与学习的热情与积极性,全面营造安全生产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四、开展《安全生产法》警示教育活动。采取以案说法等形式,切实强化警示教育,提升教育活动效果。请各企业、市物管中心将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活动的开展情况于12 月14 日前报市国资委(邮箱:8884835@163.com)。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