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EN
  • 扫一扫
    打开 · 手机版
  • 扫一扫
    关注 · 政务微博
  • 扫一扫
    关注 · 政务微信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部门频道栏目 > 韶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公告公示 > 通知公告

中共韶关市国资委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0-06-24 16:34:50 来源:市国资委 访问量: -
【打印】 【字体: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4月15日至7月19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国资委党委进行了巡察。2019年10月23日,市委巡察组向市国资委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收到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党委于2019年10月25日召开党委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整改工作。会议统一了思想认识,班子成员一致认为,要把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主动认领、诚恳接受、照单全收,不折不扣完成各项整改任务。要强化组织领导,抓好统筹协调,以钉钉子精神抓好巡察整改工作。党委在市委巡察反馈当天即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张才明同志任组长,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整改落实负总责。党委专职副书记李湘柱同志为副组长、其他党委委员为成员,并下设办公室在党委办,具体负责巡察整改日常工作。

     (二)深入研究部署,压实主体责任。党委书记张才明同志多次召集会议学习,研究落实整改工作,从牢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来认识和开展巡察整改工作,推动中央、省委和市委的决策部署在国资系统落地生根。2019年12月8日,张才明同志主持召开市国资委党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带领党委班子成员紧扣巡察反馈意见,围绕强化党委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和“一岗双责”,剖析检查,主动认领整改任务,本着切实负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和政治担当的态度,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在整改过程中,张才明同志及党委班子成员始终能够把自己摆进去,以上率下发挥示范带头作用,深入抓好各班子成员职责分工范围内的整改任务落实,把巡察整改不断引向深入,集中力量在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重点工作上取得突破,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三)坚持问题导向,细化整改清单。党委始终把抓好整改落实作为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的试金石和检验“两个责任”的重要标尺,强化政治担当,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整改任务,把管党治党作为最根本的职责立起来,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务实过硬的措施,切实抓好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及时研究制定《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方案》,以及整改落实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和整改台账,明确整改要求和具体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党委书记张才明同志先后主持召开4次党委会议研究巡察整改工作,做到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解决,带动抓好整改。其他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带头整改,共同担负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各科室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并按照建立台账、挂账销号方式,逐条逐项落实,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四)严格建章立制,实现标本兼治。针对突出问题,党委在积极抓好整改落实解决问题的同时,注重举一反三,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健全机制、完善制度,强化内部管理,有序规范工作。通过建立“长久立”的机制,确保各项工作常态长效,推进整改成果稳固化,防止问题反弹,做到标本兼治。整改期间先后制定和完善各类管理制度13项,下发推进整改落实文件13项。同时,从严从实推进整改工作,着眼源头治理,深挖问题根源,进行深刻剖析,严肃问题追责问责;对聚焦不准、整改不力、应付交差、企图蒙混过关,甚至弄虚作假的,严肃追责问责,以此来推动和促进巡察整改的全面落实,切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需要整改的问题,强化工作责任,坚持真改实改。截至目前,33个问题145项措施中,已全部整改完成的131项,其中长期坚持的48项,正在整改的14项。

      (一)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方面

       1.针对“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滞后”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整改情况:大部分已完成,部分问题需国资国企改革后完成并长期坚持。

        要求始终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最根本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学习常态化制度化,认真落实党委“第一议题”制度、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和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国有企业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等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行反复学习,通过党委会、支委会、党员大会等方式先后学习了3次,修改完善各项制度,共组织了7次党员大会集中学习、1次主题研讨、1次专题党课,先后组织党员干部到仁化城口红军长征粤北纪念馆和省委旧址开展革命传统教育2次、进行各类形势政策教育9次、学习张富清、黄文秀、杜富国以及《榜样》等先进典型4次,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入脑入心。

       2.针对“党的组织建设滞后”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整改情况:大部分已完成,部分问题需国资国企改革后完成并长期坚持。

       制定市国资委党委2020年发展党员工作计划,要求市属二级企业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的有关要求逐步成立党组织,对照《全市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重点任务措施清单》进行摸排梳理,要求各单位党组织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关于党支部换届选举程序的有关规定,要求各监管单位基层党支部严格执行“三会一课”计划报备和纪实报告制度。截至目前,拟发展国企党员78名,注重在基层一线发展党员,拟发展产业工人40名,督促7个超过50名党员的党支部和1个超100名党员的党支部,按照党章的要求进行整改,现全部整改完毕。

       3.针对“意识形态工作还未足够重视”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定期研究国资委党委意识形态工作,重新调整领导班子分工,明确由党委专职副书记分管意识形态工作,2019年共研究意识形态工作7次。同时制定《市国资委微信公众号运营管理办法》《市国资委微信公众号发布制度》等,加强对新媒体、重点网站内容审核把关、管理制度建设、专项检查和内容的及时更新。

      (二)落实“两个责任”方面

       1.针对“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意识不强,责任落实和传导不力”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认真学习并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2019年下半年党委会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2次。严格落实约谈制度,针对党风廉政建设存在问题,做到事前约谈,事中提醒、事后总结,重点对熔剂矿项目和旅投保安公司审计问题等情况的相关人员进行了约谈,共约谈干部49人次,同时要求各单位对廉洁风险点进行排查,列出风险点清单,堵塞风险漏洞,共排查风险点6方面190个问题。针对下属单位违纪违法现象,与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国资委纪检监察组沟通,对违规违纪及时作出处理。

       2.针对“监督责任未有效落实。未抓住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领域开展监督检查,监督水平和发现问题的能力亟待提高”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指导各监管企业对融资投资、资金划拨、大额闲散资金理财、资产处置、项目审批、项目招投标、选人用人等内容完善制度,制定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并严格执行相关制度,落实各项举措,同时督促各监管单位严格执行《韶关市纪委派驻市国资委纪检组对监管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三重一大”事项监督办法实施细则》,突出“四必谈”和“四必问”、及时掌握各监管单位和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岗双责、履职尽责等具体情况。2019年13个监管单位共讨论决策并报备“三重一大”事项328个,共收到各监管单位“三重一大”报备332项,结合春节前的廉政谈话,共提醒谈话87人,督促梳理各单位的廉政风险点,查找问题51个,并要求各监管单位制定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做到有的放矢、精准防控。

      (三)干部选拔和监督管理方面

       1.针对“执行选人用人制度不严格”方面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召开党委会、机关党员大会集中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韶关市国资委监管企业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工作规程》(试行),下发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图,对国资系统落实回避制度情况开展“回头看”专项清查,对没有执行回避制度的督促落实整改。同时进一步加强党委会议记录纪要工作的规范管理,下发有关通知规范党委会议记录和纪要内容和格式,确保会议记录纪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清楚。2019年12月12至13日举办2019年国资系统人事工作业务培训班,各监管企业人事工作分管领导及工作人员共计60人参加培训;2020年1月20日上午,在市国资委集中开展2019年度选人用人“一报告两评议”活动,机关和企业代表共39人对市国资委选拔任用干部工作进行了评议。

       2.针对“人事档案工作有待加强”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召开机关党员大会并组织专题业务培训,认真学习《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规范干部人事档案日常管理。开展档案专审工作“回头看”,对委管干部档案进行重新核查,查漏补缺,对管理权限内的干部进行材料追补和认定,对2013年以来提拔任用干部的个人报告事项进行梳理归档。

       3.针对“出国(境)证(照)管理不严”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召开机关党员大会,集中学习《关于进一步规范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出国(境)登记备案和证照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对委管干部持有出国(境)证件情况进行清理整顿,规范建立审批台账和领用台账,做好证照收缴、集中保管和登记工作,并专人负责集中管理;督促各监管企业在认真学习《关于进一步规范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出国(境)登记备案和证照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的基础上,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规范建立本单位的证照审批台账和领用台账。2020年1月,对重点单位进行突击检查,暂未发现存在出国(境)证照未上交组织管理和不履行请假审批程序私自出国(境)的现象,并对未审批外出的情况进行深入核实。

      (四)作风建设不严不实,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履职不力方面。

       1.针对“巡察监督流于形式”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关于建立市县党委巡察制度的指导意见(试行)》等关于巡察方面的规定。将定期巡察方式更改为专项检查,并纳入2020年度工作计划。配合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国资委纪检监察组开展专项检查,制定2020年专项检查工作计划。加大业务培训力度,有计划地安排监督单位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到派驻组协助工作、以案待训,提高业务能力;开展业务工作经验交流,每年安排两次分别到成绩突出的单位进行参观学习,相互促进,同时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把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国资委纪检监察组工作纳入年度党建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与企业的绩效直接挂钩,促进市国资委监管单位纪检监察工作。

       2.针对“防范化解风险能力弱”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整改情况:大部分已完成,部分问题需国资国企总体改革方案出台后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印发国资监管企业重大风险防范指导通知,要求企业自查风险点,建立风险防控内部制度。每月对企业财务快报情况进行分析,重点关注企业货币资金情况、有息负债偿还期限及规模情况等,并根据市的工作部署,对市属集团企业对企业货币资金等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调查,收集整理相关情况,为下一步决策提供数据支撑。

      3.针对“重大项目投资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举办专题培训,组织企业班子成员及中层以上职员对重新修订的《韶关市国资委监管企业投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中共韶关市国资委委员会“三重一大”事项清单(试行)》进行集中学习,明确党组织讨论事项范围、内容和国资监管企业重大投资项目审批流程,严格执行《韶关市纪委派驻市国资委纪检组对监督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三重一大”事项监督办法实施细则》。

      4.针对“未落实企业内部审计制度”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整改情况:大部分已完成,部分问题需结合企业改革重组工作开展。

      开展市属企业专项审计工作,全面掌握市属企业的真实财务状况建立“一企一策”问题台账。下发了《关于报送内审机构及人员设置情况的通知》,要求各监管企业按照《韶关市国资委监管企业内部审计工作规则》对本企业内审机构及人员的设置情况进行自查。截至目前,委托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广州分所对市属企业开展资产、负债及损益专项审计,共出台审计报告112份,同时对能马上整改的立行立改,不能马上整改的指导督促监管企业做好整改措施和工作计划,其他涉及管理体制及历史遗留问题的整改项目正按计划整改;协同市审计局于2019年11月29日召开市属企业专项审计调查进审会,配合市审计局做好企业内审工作计划,针对市审计局反馈的审计问题情况进行再核实摸查,落实审计问题整改;督促重组后的企业在设置内部机构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依照内部审计准则的要求,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工作制度,按照审计职责落实、分管机构明确、审计人员适任的原则并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工作需要,设置内部审计机构、配备内部审计人员。

      5.针对“监事会、董事形同虚设”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整改情况:大部分已完成,部分问题需待国资国企改革完成后完成并长期坚持。

      督促各监管企业按国资监管有关要求按时上报各项报告;集中学习了《韶关市国资委监管企业外部董事管理暂行办法》和《市国资委外部董事岗位聘任及考核评价实施细则》等,拟重新修订《韶关市国资委外部董事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外部董事岗位目标要求,细化外部董事岗位职责和考核指标报市政府同意后印发,对不符合任职条件的市国资委外部董事进行调整。下发通知对兼职监事任职情况进行自查,督促各企业对本企业的监事任职情况进行自查,调整不符合任职条件的兼职监事。

      6.针对“对物管中心的监管缺失”的问题整改。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针对物管中心物业当年应收租金欠缴率呈逐年上升的趋势和往来账长期不清楚来源两方面的问题,研究制定完善了《韶关市市直经营性国有资产租赁管理暂行办法》《中心内部控制制度》,进一步规范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自有经营性国有资产和市财政局委托市国资委管理的市直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租赁行为,并督促物管中心建立物业台账,规范物管中心租金收入方式,规范支出申请管理、支出审批的权限、支付凭证管理;制定完善《物管中心财务支出审批制度》《物管中心财务人员工作职责》等相关制度,对各项股权关系、投资和债权债务的管理中来往账目进行全面梳理和处理,并逐项核对,做到来源清楚,账目清晰。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强政治建设,巩固巡察整改成果。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以持续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为抓手,继续坚持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决心不变、节奏不改、力度不减、尺度不松的工作要求。对已完成的“短期整改事项”,强化跟踪问效,及时组织“回头看”,坚决杜绝已整改问题反弹反复;对未完成的“待办整改事项”,做好持续跟踪、深化落实,防止前紧后松、虎头蛇尾、久拖不决;对确定的“长期坚持目标”,要打好持久战,严格依据修订完善的工作制度,建立工作的长效机制,做到常久抓、抓常久。

      (二)坚持党建引领,筑牢国资系统思想根基。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的政绩”的理念,坚持党建引领,不断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坚持国企改革与党的建设同步推进,跟进指导国有企业明确党建工作职责任务,同步形成党的建设新格局。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组织国资系统广大党员干部进行专题轮训;部署开展国企党建重点任务“百日攻坚”活动,全面落实国企党建“30项重点任务”和“80条具体措施”;坚持“四对接”“四同步”,在推进国资国企重组改革中,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把企业党组织内嵌到公司治理结构之中,实现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相统一。

      (三)提升组织领导力,抓好国资系统队伍建设。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增强班子成员民主意识和民主作风,强化集体领导观念,健全完善“三重一大”决策机制,全面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水平。同时要求国资系统由上至下全面落实“一岗双责”,坚持党的组织及工作机构同步设置,指导国有企业及时优化基层党组织设置,选优配强班子,同时加强协同配合,强化“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保落实”职能,把准工作方向,创新思路举措,确保国资系统各企业运行轨道不偏离。

      (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健全国企党风廉政体系。健全强化抓国企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体系,强化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业意识,坚持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作为重大政治要求,引导领导干部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深入开展企业内部检查,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同时进一步增强国资系统内党员干部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识别力,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以本次巡察整改为契机,深入开展党风廉政教育,进一步筑牢思想防线,压紧压实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持续深化全面从严治党、优化政治生态,为推动国资国企高质量改革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五)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全面推动国资国企改革工作。把持续深入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和推进国资国企改革有机结合起来,全面破解瓶颈问题和突出问题。根据市委、市政府领导关于国企改革指示批示精神和市属国有企业全面摸底审计结果,加快推动我市国资国企改革总体方案出台,下一步将根据有关要求,继续细化完善各集团重组整改方案。持续抓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高质量党建引领国企高质量发展,努力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751-8891701,电子邮箱:sgsgzw@126.com,邮政信箱:韶关市西堤北路16号韶关市国资委党委办公室,邮政编码:512000。


                                                                                                                     中共韶关市国资委委员会

                                                                                                                           2020年6月24日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