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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韶关市国资委2020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时间:2020-03-16 17:20:44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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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各领导、各科(室):

       现将《韶关市国资委2020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深入谋划国企改革总体部署。根据中央、省关于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贯彻落实市委、         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市属国有企业改革的工作部署,研究出台市属国资国企改革有关方案,并按程序印发实施。

       责任领导:张才明;责任科室:改革科;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二、全面加大对监管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立足市国资委制定的监管制度体系的基础上,指导监管单位制定完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和决策事项清单。

       责任领导:张才明;责任科室:办公室;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三、推进部分重点企业改革。按照经市委、市政府审议通过的企业重组整合方案,推进相关企业集团改革重组。继续推行国有企业精益管理培训,提升国企的内控水平和管理水平。

       责任领导:张才明;责任科室:各科室;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四、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坚决落实国企党建“30项重点任务”和“80条具体措施”,严格落实国企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切实把党建优势转化为自主创新、做强做优的强大动力。

      责任领导:李湘柱;责任科室:党委办;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五、加强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结合我市国资国企改革进程,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配合市委组织部选优配强市管企业领导班子,做好委管企业班子成员配备工作。

      责任领导:李湘柱、柳刚;责任科室:党委办;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六、加强国资系统人才队伍建设。推动企业家队伍建设,探索多种渠道和途径,吸引优秀人才特别是企业家人才到市属国企。加强企业中青年干部培养力度,进一步优化国资系统干部知识结构、年龄结构。注重培训机关及国资系统干部,进一步提高能力水平和综合素质。

      责任领导:李湘柱;责任科室:党委办;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七、加强对监管企业的考核引导。按照2019年印发的监管企业业绩考核和薪酬管理办法实施考核,全面引导企业提高国有企业党的建设能力,切实提升以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的主业主责意识。充分发挥考核引导作用,引导企业进一步完善债务风险管控制度,建立健全债务风险动态监控机制。

      责任领导:柳刚;责任科室:考核科;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八、建立面向企业的长效激励机制。全面落实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按照上级及我市工作推进进程,结合实际修订市属国资监管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

      责任领导:柳刚;责任科室:党委办;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九、推进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根据中央、省有关文件精神,在2020年底前完成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任务。

     责任领导:李湘柱、李春雷;责任科室:党委办、改革科;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十、完成国有“僵尸企业”处置工作。根据中央、省有关工作要求,做好有关市属国有“僵尸企业”的出清工作。同时,按照省市有关工作部署,继续做好对乐昌市、南雄市、乳源县所属国有“僵尸企业”出清的指导工作。

     责任领导:李春雷;责任科室:改革科;完成时限:2020年6月。

     十、完成市属国有退出企业档案处置工作。指导督促工贸公司做好市属国有退出企业档案处置工作。

      责任领导:李春雷;责任科室:改革科;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十二、全面加强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加强对监管单位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监督指导,完成市文明委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责任领导:谢雪波;责任科室:办公室;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十三、全面加强巩卫工作。加强对监管单位巩卫工作的监督指导,全面完成市卫健局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责任领导:谢雪波;责任科室:办公室;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十四、加强国资系统综治信访、依法治市工作。完善风险评估机制,及时开展研判,落实综治、依法治市有关工作任务。

     责任领导:谢雪波;责任科室:办公室;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十五、继续加强扶贫开发工作。完善工作计划,落实扶贫资金,开发造血项目,确保贫困户基本脱贫,村集体经济稳步提升。

      责任领导:谢雪波;责任科室:党委办;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十六、加强保密工作。根据上级安排,加强机关保密工作软件和硬件建设,确保国资系统不发生泄密事件。

责任领导:谢雪波;责任科室:办公室;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十七、加强普法宣传工作。结合依法治市和依法行政工作,在国资系统普遍开展普法学习教育宣传工作。

      责任领导:谢雪波;责任科室:办公室;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十八、加强政务公开工作。落实上级关于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工作,完成财务预算支出进度和决算公开工作。

责任领导:谢雪波;责任科室:办公室;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十九、加强市级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加强建章立制,与财政局联合制定《韶关市市直经营性国有资产租赁管理暂行办法》,规范韶关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经营性国有资产租赁行为。

      责任领导:李清泉;责任科室:产权科;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二十、规范和完善各监管企业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重新修订并印发《韶关市国资委外部董事管理办法》,规范、促进和保障外部董事的聘任、履职等相关程序。加强企业内部控制建设,指导各监管企业根据财政部等五部委印发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配套指引、《国资法》及国资监管相关要求,加快建立健全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加强监管力量,做实外部董事选派工作,选聘具备相当知识水平和工作经验的专业人才作为外部董事统筹安排至监管企业任职。

       责任领导:李清泉;责任科室:产权科;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二十一、压缩监管企业管理链条。结合改革重组进程推动各集团公司管理架构“扁平化”改革,实现“瘦身健体”,注销一批无主业(或主业不清晰、非集团产业链条)、未实际运营、无发展前景的子企业。进一步优化和压缩企业管理层级,集团公司对子企业的管理层级原则上控制在3级以内。

       责任领导:李清泉;责任科室:产权科;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二十二、指导企业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确保国资系统不发生安全事故,保障企业干部职工生命财产安全。

       责任领导:李湘柱、李清泉;责任科室:产权科;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