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韶关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与要求,现公布韶关市国资委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涵盖的数据统计期限是从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韶关市国资委办公室联系(地址:韶关市浈江区西堤北路16号;邮编:512000;电话:0751-8885360)。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市国资委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办法》《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韶关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等有关要求,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严格规范信息公开工作程序,完善信息公开形式,严格信息审核把关,不断加大国资监管信息公开力度,保障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健全工作机制。我委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和要求,始终把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正常的议事日程中,严格遵守规定程序和保密原则,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韶关市国资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健全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办公室组织协调的工作机制,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我委进一步完善预先审查和预先公开等制度,有效推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
(二)规范工作内容。我委按照《条例》《办法》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进一步深化公开内容,组织委机关各科室将凡是公众关注多、疑问多的热点、难点问题等事项,除有保密规定和要求的外都列为公开目录,切实为公众提供更加全面、便捷的公开服务。
(三)强化信息公开。一是为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了解我委政府信息,我委坚持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和利于监督的原则,及时修订了《市国资委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公布了我委政府信息的发布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途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渠道以及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诉程序、监督电话等情况;二是根据国家、省、市关于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按照“内容全面、标准统一、实时更新”的要求,我委通过韶关市国资委政府信息公开目录、韶关市国资委部门频道栏目、韶关国资微信公众号及时更新和公开了机构职能、工作动态、部门文件、规划计划、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统计信息等各类信息;三是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根据市财政局的统一部署,积极推进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进一步加大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公开力度,及时主动公开了我委部门预算、部门决算以及“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同时,督促相关企业根据《关于全面推进我市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和《关于修订韶关市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建设规范的通知》要求,调整规范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充实完善相关栏目,及时更新栏目信息。2019年,我委通过韶关市国资委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总数77条,其中:组织机构信息3条,规章信息3条,其他文件信息7条,政务(工作)动态类信息52条,财政预决算信息8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1条,其他信息3条;通过韶关市国资委部门频道栏目公开信息209条,其中:工作动态74条,党建工作63条,政策法规7条,国资概况7条,通知公告35条,统计信息16条,人事信息7条;通过韶关国资微信公众号发布和转载信息288条。
(四)落实工作要点情况。根据《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韶关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我委积极落实涉及我委的工作任务,每月及时在单位频道栏目中的统计信息栏目公开市国资委监管企业经营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以来,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实质性成效,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公开形式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
2020年,我委将根据上级决策部署,采取有效措施,下大力解决存在问题,以求真务实作风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实。我委将继续围绕中央、省、市关于国资国企改革发展重大决策部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韶关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关于全面推进我市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和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等要求,科学谋划、精细组织,扎实推进国资监管信息公开和国资监管企业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本年度无主动公开情况需要说明事项。
2、本年度无依申请公开情况需要说明事项。
附: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统计表
韶关市国资委
2020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