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国资办[2018]223号
各监管单位、委机关各科(室):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值班值守工作的通知》(韶委办发电[2018]122号)有关要求,结合国资系统工作实际,现将我委制订的《韶关市国资委机关值班值守工作制度》印发给你们,请各监管单位根据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韶关市国资委
2018年9月25日
韶关市国资委机关值班值守工作制度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国资系统值班值守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特制订本制度。
一、值班工作安排
市国资委值班工作实行“班子成员轮流带班、工作人员轮流值班”制度,法定节假日和调休后的公休日、特殊敏感时期,实行带班领导、值班人员坐班责任制。
二、值班岗位职责
(一)带班领导职责
市国资委带班领导由委班子成员担任,各监管单位带班领导由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担任。主要职责:
1.带班期间,保持通信联络畅通,督促值班人员坚守岗位、履职尽责。
2.带班领导要随时了解和掌握本单位重要情况,督促、指导、检查值班人员履行值班职责情况,接到值班人员报告后要立即指挥协调处理,并视情况报告主要负责同志。紧急重要信息和较大以上突发事件信息要按规定及时上报。
3.根据上级的指示、指令和部署,对突发事件提出处置意见,协调督促有关领导、有关科室和有关企业抓好贯彻落实,并督促值班员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4.审定、呈送或签发应急文电和应急处置情况的上传下达和下情上报。
(二)值班人员职责
值班人员在带班领导的指挥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
1.值班人员须在值班前一天提醒带班领导。
2.在带班领导的指挥下,认真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协调职能,发挥运转枢纽作用,保障值班工作有序运转。
3.及时接收电话、传真、网络信息和其他形式的重要动态信息,在带班领导的指挥下,向上级报告应急、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
4.按照“及时、准确、稳妥、保密”的原则,主动了解和掌握紧急重大情况,并认真办理带班领导指示的有关事项。
5.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做好有关应急文电、工作部署、应急动态信息的收集、整理、汇总和报送工作,做到准确、及时、简明、完整。
三、值班工作纪律
1.值班人员要始终保持高度的政治敏锐性,熟悉本单位日常工作规程和职能,遇到问题能提出协调处理意见。
2.值班人员应遵守值班纪律,不得擅离职守,如遇特殊情况,需请人代班、换班时,须经带班领导批准,并报委办公室备案。
3.值班人员要爱护值班室通讯设施,确保设备正常运转,不得占用值班电话办理与值班工作无关的事。
4.非工作需要,不得在值班室会客、聊天。
四、值班工作程序
(一)突发事件处置程序
1.值班人员接到突发事件信息要及时记录,将有关信息报当日值班带班领导,并按领导指示快速传达到有关领导、科室、企业进行处置。
2.如遇紧急突发事件,值班人员可越级先向上级领导报告,并根据领导安排,通知相关人员到达事发现场。
3.值班人员按照领导批示对应急事件信息处置之后,必须与派出人员或发生应急事件的单位保持联系,详细了解和掌握突发事件的发展势态和处置情况,按照时间顺序记录清楚并及时上报。
(二)紧急信息报送流程
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在应急值守期间,如发生突发事件,应在紧急处置的同时及时报告上级部门。
1.报告程序:值班人员要及时填写报告单,请示带班领导后进行处理。
2.报告时限:半小时。
3.报告内容:主要应包含事发时间、地点、事件性质、影响范围、事件发生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
4.报告部门:市委、市政府应急值班室或根据带班领导指示确定。
五、其他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监管单位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值班值守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增强做好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创新工作方式,完善规章制度,不断提高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工作能力,确保值班值守机构健全、工作连续、信息畅通、责任落实。
(二)强化工作领导。各监管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是本企业本单位值班值守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本单位应急值守工作负总责。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值班值守工作,解决值班值守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值班值守工作落实到位。
(三)严肃工作纪律。各监管单位要修定和完善值班值守工作守则、值班登记制度、值班人员工作职责及工作规范,落实值班值守责任,做到值班值守工作有章可循。严格按要求落实领导带(值)班制度和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特别是在8小时工作时间外以及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和重要敏感节点,要保持值班的连续性,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充实值班力量。值班人员应当安排政治素质强、业务素养高的同志参加,不得配备或安排临时聘用人员、离退休人员值班。值班人员要认真遵守值班纪律,不得在值班期间脱岗、离岗。要严格执行交接班程序,及时、准确做好值班记录和电话记录,遇有重要情况、紧急通知、重要文件、领导批示等,要做到即报即办,迅速上传下达。
(四)完善工作设施。各监管单位应有专门的值班场所,配备交通、通讯和信息处理(传真、互联网电脑)等必要装备。值班场所要确定一个专用座机值班电话,值班电话号码应保持相对固定,禁止随意更改变动,确需变动的,应提前报告。值班人员要确保值班室电话、传真、信息系统等值班工具的正常使用,保持应急通讯设备在正常的通电待机状态。发现设备故障要及时维修处理,确保通信畅通。
(五)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市国资委将采取定期、不定期电话抽查、实地检查等多种形式,对各监管单位的值班值守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值班值守工作责任不落实、管理不到位、擅自离岗、失职的,将严肃查处,并对相关领导和人员实行问责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