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国资党委〔2016〕26号
关于曾梅同志免职的通知
中共韶关市工贸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委员会:
市国资委党委同意:
曾梅同志不再担任中共韶关市工贸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委员会委员、中共韶关市工贸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职务。
中共韶关市国资委委员会
2016年5月3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各监管单位。
市国资委党委办 2016年5月3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