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 年度韶关市交通运输局决算公开(补充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韶关市交通运输局概况
一、 部门机构设置
二、 部门主要职责
第二部分 韶关市交通运输局2015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韶关市交通运输局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韶关市交通运输局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
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2015年决算组成单位共1个,内设机构共有内设科室10个,分别是办公室、人事科(机关党委办公室)、财务审计科、综合规划科、基建管理科、综合运输科、安全科(应急办公室)、法规科、市交通战备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局。
(二)部门主要职责
韶关市交通运输局是主管交通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交通运输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订有关规范性文件,组织拟订全市公路、水路和城市公共交通运输等交通运输行业的发展规划。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规划,指导公路、水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引导交通运输业优化结构、协调发展。承担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的监管责任。承担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指导监督全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
第二部分 韶关市交通运输局2015年部门决算表
韶关市交通运输局2015年部门决算应当公开8张部门决算表格,包括:1.收支总表(3张),即:《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2.财政拨款收支表(5张),即:《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韶关市交通运输局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支出决算总规模、各类支出决算规模及各类支出增减变化情况。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韶关市交通运输局2015年度总收入44,083.91 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4,083.91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44,083.91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8615.96万元,增长24.29 %。主要原因:由我局实施的项目支出增加。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比上年决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没有此项收入。
3.事业收入0 万元,比上年决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没有此项收入。
4.经营收入0 万元,比上年决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没有此项收入。
5.其他收入 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72.89万元,100 %。主要原因:一是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考试费减少37.31万元,二是物业租金及捐赠收入减少35.68万元。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韶关市交通运输局2015年度万元总支出44,083.91 万元,其中本年支出 42370.04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3.79 万元,主要用于其他交通费用支出,比上年决算数减少316.11万元,下降92.97%,主要原因是老年人乘车免费补贴专项资金不由我局实施。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66.74万元,主要支出离退休人员工资及福利,比上年决算数减少3.81万元,下降8%,主要原因是抚恤金减少。
3. 交通运输支出41,094.41万元,主要支出交通公路水路运输各项目支出。与上年决算数增加8476.4万元,增长25.98%,主要是由我局实施项目增加。
4. 住房保障支出162.27万元 ,主要支出缴交住房公积金,与上年决算数增加162.27万元,增长100%。主要是缴交职工住房公积金纳入了我局部门决算。
5. 其他支出607.84万元,主要支出高速公路贴息及租金返还,与上年决算数增加572.16万元,增长1603.58%,主要是增加高速贴息项目。
二、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韶关市交通运输局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44,083.91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4,083.91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37331.78万元,增长552.89%;主要原因是增加武深汕昆高速公路市级资本金(第二批)28817.47万元项目;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 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与年初预算持平。
(二)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韶关市交通运输局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42,370.0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42,370.04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35617.91万元,增长527.50%;主要原因是增加武深汕昆高速公路市级资本金(第二批)28817.47万元项目;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 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与年初预算持平。
分功能科目看,一般公共服务(类)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23.79 万元,主要用于其他交通费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415.68万,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工资;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 51.06万元,主要用于抚恤;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15万元,主要用于离休干部医疗费;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38,974.43万元,主要用于武深汕昆高速公路市级资本金(第二批)项目等项目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162.27万元,主要用于缴交住房公积金,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607.84万元,主要用于高速项目贴息。
三、201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韶关市交通运输局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54.18万元,完成预算61 万元的88.89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万元的100%,主要是没有因公出国事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9.34万元,完成预算36万元的81.5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4.83 万元,完成预算25万元的99.32 %。2015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与上年相比,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0.91万元,下降1.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与去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02万元,下降0.01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89万元,下降3.4%。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的主要原因是未有因公出国(境)发生;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节约运行费用;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公务接待。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占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9.34 万元,占54.15 %;公务接待费支出24.83 万元,占45.85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本部门出国团组 0 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1)参加会议支出0 万元;(2)出国谈判、工作磋商支出0 万元;(3)境外业务培训及考察 0 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29.34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 0万元,2015年公务用车购置数0 辆;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29.34 万元,2015年本部门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8 辆,主要用于公务车日常运行费用。
3.公务接待费支出24.83 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单位检查和相关单位交流工作等方面的接待。2015年,本部门共接待国外来访团组0 个,来访外宾 0人次,发生国内接待275 次,接待人数共 4139 人。主要包括上级单位和相关单位同志。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28.95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上年增加)64.05万元,增长17.55%。主要原因是机关运行费用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3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4.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4.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2015年12月31日本部门占有国有资产6759.2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856.93万元、固定资产2908.89万元。本部门共有车辆18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用于机要通信、应急工作)、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5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总体情况。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1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3963.62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3%。
组织对“15年全市地方公路养护投资”等1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963.62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较为理想,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无。
3.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无)。本部门本年度没有由财政部门组织开展的有关项目或由市人大财政工委组织开展的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所形成的报告。
4.其他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项目绩效评价报告(无)。本年度没有其他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为便于社会公众的理解,各部门需对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进行解释,格式如下:(以下专业名词解释供参考,各部门可以根据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自行予以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