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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韶关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预算公开(补充公开)

时间:2018-03-30 15:48:00 来源:本站编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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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韶关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预算公开(补充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说明

五、“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六、政府采购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八、预算绩效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

十、专业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部门基本支出表

五、部门项目支出表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及“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2016年韶关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2016年预算组成单位1个,是韶关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韶关市交通工程造价管理站)为市交通运输局管理的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交通工程质量监督、造价管理及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2.受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委托,承担市管交通工程质量监督和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3.承担市管交通工程造价管理及审查工作;负责市管交通工程施工定额和预算补充定额的有关工作。

4.承担市管交通工程造价管理的业务指导工作。内设机构有4个:办公室、质量安全监督室、试验检测室、造价管理室。

(二)人员构成情况。我站事业编制15名。其中:站长1名、副站长2名,总工程师1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正职4名。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1.对受监的交通工程项目加强监管力度,进一步提升我市在建项目的工程质量建设水平。做好受监项目的安全生产监督工作。2.对我市迎国检国省道路面大修工程进行造价监督检查。3.做好我市公路用地方材料料场收集调查,进一步完善材料价格信息调查网络管理系统。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6年收入预算211.01万元,比上年增28.33万元,增幅15.51%,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增加9万元,基本经费增加19.3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02.01万元,其他收入(财政专户拨款)9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6年支出预算211.01万元,比上年增28.33万元,增幅15.51%,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9万元,基本支出增加19.3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支出202.01万元,其他收入拨款(财政专户拨款)安排支出9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

(一)基本支出预算163.01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77.25%,比上年增19.33万元,增幅13.45%,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24.01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2.2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减少9.47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增加2.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63.01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29.6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3.82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2.5万元。

    (二)项目支出预算48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22.75%,与上年预算相比,比上年增9万元,增长23.08%,原因是今年增加了其他收入拨款支出9万元,用于造价管理经费支出。其中:001项目全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专项经费32万元(主要用途:用于支付质量监督抽检专项费用,与上年保持不变);002项目全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专项经费7万元(主要用途:用于支付仪器、办公场地租赁费,与上年保持不变)。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说明。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32.14万元,比上年减少0.1万元,减幅0.31%,原因是福利费减少0.1万元。其中办公费3万元、印刷费0.5万元、邮电费1万元、差旅费7.5万元、会议费1万元、福利费0.14万元、日常维修费0.5万元、专用材料0万元、一般设备购置费2.5万元、办公用房水费1万元、电费1万元、办公用房取暖费0万元、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其他费用12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说明。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预算为4万元,与上年数相比增(减)0万元,增(减)0%,原因是上年保持不变。按具体项目分,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与上年数相比增(减)0万元,增(减)0%,原因是与上年保持不变;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2万元与上年数相比增(减)0万元,增(减)0%,原因是与上年保持不变,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2万元,与上年数相比增(减)0万元,增(减)0%,原因是与上年保持不变。

六、政府采购情况。2016年本部门安排政府采购预算2.5万元,与上年数相比增2.5万元,增100%,其中:货物类采购2.5万元,工程类采购0万元,服务类采购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固定资产情况)。2016年本部门占有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固定资产总额293.32万元,分布构成:其中:办公用房37.68万元,特殊业务用房47.84万元,试验设备29.18万元,检测设备25.31万元,车辆84.28万元,电脑设备16.37万元,文印设备2.49万元,空调设备5.78万元,摄录设备4.23万元,办公家具8.52万元,办公家电及用品0.56万元,闲置可用设备6.21万元,待报废设备24.86万元;变动情况:报废试验设备25.39万元、检测设备2.95万元、摄录机1.19万元、办公家具0.09万元、办公家具及用品0.33万元,共减少33.39万元,电脑设备增加0.76万元、摄录设备0.41万元、空调设备3.14万元、文印设备0.69万元,共增加5万元,减少固定资产原因是报废了一批不能使用的设备,增加固定资产原因是由于单位工作需要。

八、预算绩效情况。2016年,主要工作目标有:完成2016年我市交通工程建设项目监督抽检工作,实施54个项目,项目绩效目标覆盖率为100%,依法合规并安全高效的做好支出工作,力争100%达到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九、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无)。此项收支。

十、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部门预算:指与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政府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的需要编制的本部门年度收支计划,涵盖部门各项收支,实行一个部门一本预算。

3.机关运行费:即部门(单位)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韶关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2016年预算公开(补充公开3.9)附件2-2:部门预算公开表格范本

 

 

韶关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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