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货运行业乱象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调整浈江区、武江区重点货物装载源头单位的通告
根据《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加强重点货运源头单位社会公示信息录入工作的通知》(粤交执字〔2021〕177号)精神,结合韶关市区(浈江区、武江区)实际情况,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对辖区内重点货运源头单位重新摸排梳理,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将浈江、武江区重点货物装载源头单位名单(第一批)49家重点货物装载源头单位调整为11家,现予以公布,请社会各界对重点货物装载源头单位进行监督。
特此通告。
附件:韶关市浈江区、武江区重点货物装载源头单位名单(调整)
韶关市货运行业乱象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6月
韶关市货运行业乱象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调整浈江区、武江区重点货物装载源头单位的通告.pdf
附件:韶关市浈江、武江区重点货物装载源头单位名单(调整).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