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领导: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中央财政2019年暨2018年度城市出租车、农村道路客运、农村水路客运行业成品油价格改革补助资金的通知》(粤财综〔2019〕52号)的要求以及各有关单位报送的相关资料,我局对申报补助资金的城市出租车、农村道路客运车辆资料进行复核,现将具体复核情况公示如下:
一、城市新能源出租车
2018年在补助资金范围的新能源出租车4辆,按运营时间折算后车辆数2.1667辆(见附件1)。
二、城市燃油出租车
2018年在补助资金范围的燃油出租车523辆,按运营时间折算后车辆数470.2502辆(见附件2)。
三、新能源农村道路客运
2018年在补助资金范围的新能源农村客运车辆5辆,按运营时间折算后车辆数2.0835辆(见附件3)。
四、镇通村燃油农村道路客运
2018年在补助资金范围的镇通村燃油农村客运车辆14辆,车型系数20.1,折算车型系数18.0667(见附件4)。
五、燃油农村道路客运
2018年在补助资金范围的农村客运车辆501辆,总座位数12123座,折算后座位为9911.5843座(见附件5)。
公示期为7天,如有意见或建议,请联系韶关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电话:8876419 传真:8877009。
韶关市交通运输局
2019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