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广东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开展广东省“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创建和命名工作的通知》(粤交基函〔2018〕3211号)、《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创建“四好农村路”示范县评定办法的通知》(粤交基〔2016〕1234号)文件规定,经乐昌市人民政府申报,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扶贫办初审,拟向省交通运输厅推荐乐昌市为“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19年3月26日—4月1日)。
若对推荐名单有异议,请书面或电话向市交通运输局基建管理科反映。反映情况的书面材料要签署真实姓名,不签署真实姓名、不提供具体事实的电话和材料一律不予受理。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单位负责人签名,留联系电话。
联系人:王健,电话:8877330
地 址:市中山路23幢
邮 编:512000
韶关市交通运输局
2019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