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根据形势发展变化的需要,作出的又一重大决策,是维护党的执政地位,体现党的执政能力,符合人民期待的重大举措。根据中央和省的统一部署,我市正在组织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我们号召全市交通运输从业人员积极行动起来,踊跃检举揭发黑恶势力性质违法犯罪活动。现通告如下:
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打击重点
(一)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二)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财产的黑恶势力;
(三)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百姓的“村霸”“乡霸”等黑恶势力;
(四)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五)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六)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取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七)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八)非法高利放贷、“地下钱庄”、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九)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十)境外黑社会特别是港澳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二、交通运输行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击重点
(一)在交通工程建设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及垄断工程材料供应的黑恶势力。
(二)在交通工程项目征地、租地、拆迁、项目建设等过程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三)在道路水路运输行业和物流快递业中采取打、砸运输工具以及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等手段破坏运输秩序的黑恶势力。
(四)采取暴力、胁迫、恐吓等手段非法垄断、控制道路水路运输领域的黑恶势力。
(五)在机场、火车站、客运站、码头、货运站、公路服务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行霸、市霸等黑恶势力。
(六)团伙式非法从事道路客货运输经营行为。
(七)暴力冲卡逃避高速公路通行费或有组织偷逃高速公路通行费的黑恶势力。
(八)胁迫、煽动出租汽车、客运班车、货车司机罢驶或围堵政府机关的黑恶势力。
(九)胁迫司机驾驶严重超员超速大客车、“营转非”大客车从事非法营运和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运输等严重危及道路运输安全的黑恶势力。
(十)以逃避查处为目的、采取不正当手段阻碍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的行为。
(十一)为交通运输领域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公职人员。
三、举报方式
敬请全市交通运输从业人员踊跃举报,对严格保密举报人信息。
渠道一:韶关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举报地址:韶关市浈江区文化街6号韶关市总工会2楼
举报手机:18023698080;举报电话:0751-8963660
电子邮箱:sgshceb@sohu.com; 邮编:512000
渠道二:韶关市交通运输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举报地址:韶关市浈江区中山路23幢市交通运输局
举报电话:0751-8883732;电子邮箱:sgjtjbgs@163.com
(电话举报和来访举报的受理时间为法定工作时间,其他举报方式无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