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进驻超限检测站货物运输公司须满足以下条件:
1、具备道路货物运输资质;
2、有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的各种类型的普通货物运输车辆;
3、有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的吊车、叉车、铲车等设备;
4、有相关的管理人员,包括停车场管理人员、货物保管人员、货物配载管理人员、普通货物运输驾驶员等;
5、有完善的安全规章制度,相关人员经过必要的培训;
6、道路运输企业及其驾驶员、货运车辆未曾因超限超载运输被列入交通运输部“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失信当事人名单”。
二、进驻超限检测站货物运输公司的职责和要求:
1、必须在超限检测站明显位置公示其货物卸载转运经营收费标准,以及在超限检测站内停留超过3天时间的超限车辆和超限货物保管费等费用的收费标准。同时,必须按公示的收费标准收取相关费用,并且不得违反省、市相关部门的规定。
2、按照操作规范开展超限货物的卸载转运业务,严格落实安全制度。
3、保证每天24小时工作制度,做到服务周到。
4、应服从超限检测站的统一调度指挥,包括但不限于超限车辆进出场站、车辆停放、特殊情况的卸载。
5、负责卸载转运场地的卫生清洁和设施维护。每月依据电表、水表按时足额交纳水电费用。
6、在卸载转运过程中出现货物差损的,必须按照与托运人的合同约定赔偿。
7、货物运输公司进驻超限检测站,进驻期限不能少于一年。
8、进驻的货物运输公司需自行解决办公、住宿、伙食等。
三、其它
运输企业进驻期限原则上为1年。表现良好的,期满前1个月,经运输企业申请,市治超办研究同意,可给予续期1年;在经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或发生严重服务质量事件的,立即予以清退。
四、报名须知
报名参加城口超限检测站货物卸载转运业务的单位须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道路运输证复印件
3、自有货运车辆资料
4、自有吊车、叉车、铲车相关资料
5、服务质量承诺书
6、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7、联系人及电话
五、报名截止时间
2018年12月28日17时30分
六、联系事项
联系人:刘绍兵 电话:0751-8262062
办公地点:韶关市浈江区韶南大道中9号
韶关市交通运输局
2018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