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务员考试录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夏鹏双等6名同志符合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录用资格条件,拟同意录用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对拟录用人选有异议,请向韶关市公路局人事科反映。
公示时间:8月23日—30日
联系电话:0751-8883290
韶关市公路局
2017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