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姓名: | 庄伟燕 |
专家编号: | 289 |
工作单位: | 广东广悦鸿鼎律师事务所 |
性别: | 女 |
来源地: | 市外 |
职称: | (正高) |
职务: | 国家一级律师 |
发布者: | 韶关市发展研究中心 |
简介: | 中共党员,国家一级律师(正高)。现担任广州市第十四届人大代表、广州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广州市律师协会第八届理事会常务理事、副会长、广州大学广州律师学院副院长、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理事、广东省律师协会常务理事、广东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立法顾问、广州市人大常委会立法顾问专家库专家、广州市司法行政专家咨询组成员、广东省民商法学会副会长、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广东省律协纪律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广州市公职律师事务所专家顾问、广州市科技局专家顾问、广东省世行办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及外国政府贷款赠款项目咨询专家、广州市污水治理和河涌综合整治律师顾问团成员、广东省妇女维权与信息服务站(省站)专家咨询团成员、广东省侨联广东国际华商会法律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理事、广州市房屋交易监管专家库专家等职。曾任:广东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立法顾问、广州市律师协会第五届理事;广州市律师协会第六届、七届常务理事、副会长;广州市律师协会业务发展委员会主任、首届广东省女律师工作委员会事主任;广州市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广州市律师协会金融、证券、公司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第十六届亚运会组委会律师顾问团成员等。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仲裁员、广东省工商联调节仲裁中心首批调解员。
2011年被中共广州市司法局委员会评为“2010-2011年度广州市司法行政系统优秀党务工作者”; 2011年被广州市司法局、广州市律师协会授予“广州市律师行业亚运工作突出贡献奖”; 2010年被广东省律师协会授予“省律协成立30周年全省律师行业参政议政杰出贡献奖”; 2010年被中共广州市律师协会委员会授予“2007年-2009年度优秀共产党员”; 2009年获得广东省律师协会律师业务典型案例一等奖; 2008年度获得广州市律师协会“业务成就奖”; 2007年被广州市司法局、广州市律师协会授予“十佳律师”荣誉称号; 2005年度荣获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授予 “全国优秀律师”荣誉称号; 2003年、2004年连续两年被中国共产党广州市律师协会委员会授予“年度优秀共产党员”的荣誉称号; 2004年,被广东省律师协会、中国共产党广东省律师协会委员会共同授予“2003年度先进个人”的荣誉称号; 2003年度被广州市律师协会授予“理论成果一等奖” ; 2002年度被法学会授予“科技二等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