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发展研究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9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韶关市发展研究中心编制了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9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时间段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如有疑问,请联系韶关市发展研究中心,联系电话:(0751)8884344。
一、总体情况
2019年,韶关市发展研究中心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认真贯彻执行《条例》,始终把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工作议程,严格遵守规定程序和保密原则,认真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力有序扎实开展。
(一)依法依规公开政府信息
韶关市发展研究中心按照《条例》,遵循“公正、公平、便民”原则,积极主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内容涉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以及本单位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方面。据统计,2019年度共主动公开各类信息367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组织机构信息1条,占0.27%;规范性文件信息1条,占0.27%;政务动态信息2条,占0.55%;财政预决算信息2条,占0.55%;政府集中采购信息5条,占1.36%;专家库信息356条,占97%。
(二)主动公开途径
韶关市发展研究中心主动公开信息主要通过“韶关市政府门户网站—部门频道栏目”公开,政府集中采购信息主要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公开,以方便公众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韶关市发展研究中心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良好,但与先进相比仍需加强。下一步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深入贯彻执行《条例》,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放在重要位置,按要求及时公开政府信息。
二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对政府信息公开实行规范化管理,采取多种形式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继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