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韶关市发展研究中心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说明
五、“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六、政府采购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八、预算绩效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
十、专业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部门基本支出表
五、部门项目支出表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及“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2016年预算组成单位1个,是韶关市发展研究中心,属公益一类正处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承担市政府有关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的调查、研究工作。设办公室和研究部2个正科级内设机构。
(二)人员构成情况。目前我中心事业编制7人。其中主任(院长)1名,专职副主任(副院长)1名,兼职副院长3名(省社科院派任2名,市社科联负责人兼任1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正职2名、副职1名。经费按财政补助一类拨付。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根据市政府要求,开展有关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调查、研究工作;负责市重大行政决策咨询论证专家库的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协助决策承办单位组织实施市重大行政决策咨询论证工作;组织实施市创新创业能力提升计划;推进与省华南低碳产业发展研究院合作事宜;承办市政府和省社科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6年收入预算177.36万元,比上年增加134.45万元,增幅313.33%,主要原因是本年项目增加,项目收入预算相应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77.36万元,其他收入(财政专户拨款、基金预算拨款等)0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6年支出预算177.36万元,比上年增加134.45万元,增幅313.33%,主要原因是本年项目增加,项目支出预算相应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支出177.36万元,其他收入拨款(财政专户拨款、基金预算拨款等)安排支出0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
(一)基本支出预算30.16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17%,比上年增加9.38万元,增幅45.14%,原因是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办公所需基本开支增加。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2.79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0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34万元。
(二)项目支出预算147.2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83%,与上年预算相比,增加127.2万元,增长636%,原因是本年项目增加,项目支出预算相应增加。其中:001项目补充办公经费15万元(主要用于补充办公经费不足,与上年金额持平);002项目重大行政决策专家咨询论证专家库管理项目经费5万元(主要用于专家库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与上年金额持平);003项目市创新创业发展能力提升计划专项经费55.20万元(主要用于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工程,与上年金额持平);004项目韶关市发展研究中心与广东省华南低碳产业发展研究院的合作经费72.00万元(新增项目,主要用于与广东省华南低碳产业发展研究院开展合作)。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说明。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5.03万元,比上年增加2.9万元,增幅136.15%,原因是根据财政相关规定,人员公用经费标准提高,按实际在职在岗人员数划拨公用经费。其中差旅费0.1万元、手续费0.05万元、福利费2.03万元、办公费0.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7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说明。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预算为5.45万元,与上年数相比增加13.42%(经费增加原因在于我中心虽有车辆编制数1台但在上年及之前没有申请公务用车,本年因工作需要落实了1辆公务用车,相应增加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预算2.00万元)。按具体项目分,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原因是没有产生因公出国(境)开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2万元,与上年数相比增加2万元,增加200%,原因是我中心虽有车辆编制数1台但在上年及之前没有申请公务用车,本年因工作需要落实了1辆公务用车,相应增加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预算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3.45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原因是根据工作要求,本年的公务接待费开支与上年保持一致。
六、政府采购情况。2016年本部门安排政府采购预算2.74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原因是根据工作需要,增加了多功能一体机设备及台式计算机、办公用纸等开支,其中:货物类采购2.74万元,工程类采购0万元,服务类采购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固定资产情况)。2016年本部门占有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为总价值45.91万元,总数量36件,其中:通用设备36.91万元,数量21件;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9万元,数量15件。与上年相比,增加2.3万元,原因为我中心根据工作需要,新增了电子保密柜、文件柜、真皮沙发、惠普扫描仪、清华同方台式计算机等固定资产一批。
八、预算绩效情况。2016年,主要工作目标有:加强韶关市重大行政决策咨询论证专家库建设管理、组织实施市创新创业发展能力提升计划(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工程)、与广东省华南低碳产业发展研究院开展合作等3项工作,实施4个项目,项目绩效目标覆盖率为100%,依法合规并安全高效做好支出工作,力争100%达到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九、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如无也应注明)。我中心2016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十、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部门预算:指与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政府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的需要编制的本部门年度收支计划,涵盖部门各项收支,实行一个部门一本预算。
3.机关运行费:即部门(单位)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