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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时间:2017-01-22 15:30:59 来源:本站编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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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韶关市发展研究中心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五、专业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一部分  2017年韶关市发展研究中心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2017年预算组成单位1个,即韶关市发展研究中心,属公益一类正处级事业单位。设办公室和研究部2个正科级内设机构。承担市政府有关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的调查、研究工作。

(二)人员构成情况

目前我中心事业编制7人。其中主任(院长)1名,专职副主任(副院长)1名,兼职副院长2名(省社科院派任1名,市社科联负责人兼任1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正职2名、副职1名。经费按财政补助一类拨付。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根据市政府要求,开展有关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调查、研究工作;负责市重大行政决策咨询论证专家库的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协助决策承办单位组织实施市重大行政决策专家咨询论证工作;组织实施市创新创业能力提升计划;承办市委、市政府和省社科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预算74.3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4.31万元,其他收入(财政专户拨款、基金预算拨款等)0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预算74.3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支出74.31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

(一)基本支出预算39.31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52.90%。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9.4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5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38万元。

    (二)项目支出预算35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47.10%,与上年预算相比,减少76.19%。其中重大行政决策专家咨询论证专家库管理项目经费5.00万元(主要用于专家库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与上年金额持平);市创新创业发展能力提升计划专项经费30万元(主要用于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工程,比上年金额减少45.65%)。

四、“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为5.45万元,资金来源均为财政拨款,与上年数相比持平。按具体项目分,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2.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3.45万元、与上年持平。

五、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一般公共服务()财政事务()行政运行()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 “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附件:  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xls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