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的规定,现对2023年04月至2023年08月机动巡逻大队在日常执勤执法中被扣的56台两、三轮摩托车、电动车进行公开处理(车辆信息附后)。请被扣车辆车主在本通告公示之日起90天内凭车辆有效证件、本人身份证到被扣车辆所属公安交警部门进行处理。逾期,将对被扣车辆依法处理。
特此通告。
2023年04月至2023年08月交警支队机动巡逻大队暂扣且无人认领摩托车明细表.xlsx
韶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4年5月15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的规定,现对2023年04月至2023年08月机动巡逻大队在日常执勤执法中被扣的56台两、三轮摩托车、电动车进行公开处理(车辆信息附后)。请被扣车辆车主在本通告公示之日起90天内凭车辆有效证件、本人身份证到被扣车辆所属公安交警部门进行处理。逾期,将对被扣车辆依法处理。
特此通告。
2023年04月至2023年08月交警支队机动巡逻大队暂扣且无人认领摩托车明细表.xlsx
韶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4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