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的规定,现对2020年1月至2020年6月在日常的执勤执法中被扣的2399台违法摩托车、电动车,市民可在韶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部门频道栏目,查看具体机动车信息。请被扣车辆车主在本通告公示之日起90天内凭车辆有效证件、本人身份证到被扣车辆所属公安交警部门进行处理。逾期,将对被扣车辆依法处理。
特此通告。
附件:
2020年1月至3月武江分局交警大队违法摩托车车辆登记表
2020年4月至6月武江分局交警大队违法摩托车车辆登记表
韶关市公安局武江分局
2021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