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及《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现对在2018年8月1日至2019年9月30日执法过程中暂扣和在交通事故处理中暂扣的2366辆机动车(其中二轮摩托车、电动车类2339辆,三轮摩托车、电动车类27辆)(车辆信息附后)进行公开处理。自公告之日起90日内,请被暂扣车辆车主持车辆有效证件、本人身份证到韶关市公安局曲江分局交通警察大队违法处理中心进行处理,逾期将对被扣车辆依法处理。
特此公告
韶关市公安局曲江分局交通警察大队2018年8月至2019年9月车辆明细表.xls
韶关市公安局曲江分局
2020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