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及《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现对在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7月31日执法过程中暂扣和在交通事故处理中暂扣的2546辆机动车(其中摩托车类2189辆,汽车类357辆)(车辆信息附后)进行公开处理。自公告之日起90日内,请被暂扣车辆车主持车辆有效证件、本人身份证到韶关市公安局曲江分局交通警察大队违法处理中心进行处理,逾期将对被扣车辆依法处理。
特此公告。
韶关市公安局曲江分局
2020年5月12日
拟报废车辆汇总表(2016.1.1-2018.7.31).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