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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公安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时间:2020-03-09 11:46:01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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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正确领导下,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建设“法治韶关”的决策部署,按照《韶关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要求,全面深化公安改革工作,着力提升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实效,有力维护了我市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稳定,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稳步提升。现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局党委始终把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完善党领导法治建设的体制机制。成立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

  二、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提升行政效能

    加大行政许可职权下放力度,坚持服务便民利民、办事依法依规、信息公开透明、数据开放共享的原则,全面推行“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真正实现便民高效。

    三、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机制

    2014年以来,我局按照《广东省公安机关重大执法事项合法性评估审查规定(试行)》要求,严格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机制。一是建立审查责任制。为更好、更全面地开展审查工作,确保各项规定、决定合法合规,我局法制科建立审查责任制,确定“谁审核谁负责”,指定专人负责审核把关工作,切实加强了民警的工作责任心。二是指导拟定部门进行前期全面评估。对各部门制订或修改的规范性文件、出台重大执法制度、制定重大专项执法整治方案,法制部门在接到拟定单位通知后,派出民警指导拟定单位就执法主体、权限、程序、内容、形式等方面是否合法自行进行前期全面评估。发现有遗漏的及时进行补正,再送法制部门进行全面合法审查。三是严格审查报备。对拟定部门报送的文件,严格按照规定、流程进行合法性评估审查,经法制部门进行合法性评估审查后再报局党委会审议,为领导决策做好法律保障。相关规范性文件、重大执法制度出台后,及时将群众听证、法制审查、相关职能部门意见等全套文件向上级公安机关报备并存档。

    四、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机制

    近年来,我局按照《韶关市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和《广东省公安机关现场执法视音频记录实施细则》要求,全面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一是配置发放执法记录仪。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的前提是民警在执法过程及时对执法行为进行全程录制。为此,我局投入大笔经费,购置了1054台执法记录仪,民警配给率达到94.5%,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提供了硬件保障。二是建设内部存储平台对视音频进行保存。按照《广东省公安机关现场执法视音频记录实施细则》要求,现场执法视音频资料至少应保存一年。随着案件警情量的不断上升,原有的存储平台已不能满足现阶段需要。为此,市局于2019年对电子证据存储平台进行升级扩容,从而达到执法视音频资料存储要求。三是将该项工作纳入考评。为确保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落实到位,省、市两级的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评均将执法视音频资料纳入考评指标库对案件进行考核。近三年,我市公安机关执法视音频未被省厅扣分。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严格管理行政执法队伍。近年来,我市公安机关每年均组织全市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资格考试。考试是按照省公安厅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以公开、公平、公正的考试方式和方法,以检验在编在职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是否具备所在岗位所需法律知识和执法能力,并对所具备的法律知识和执法能力进行等级测定。通过执法资格等级考试进一步加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能力建设,促使广大民警自觉学法、真正懂法、严格用法,进一步提高我市公安队伍法律素质和执法水平,保障公安机关严格、公正、规范执法和理性、平和、文明执法。二是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通过“两法衔接”平台加强与行政执法部门的信息共享,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提前介入,指导办案部门侦办工作,进一步规范涉嫌犯罪的行政执法案件移送工作。通过“两法衔接”平台接收行政执法部门移送线索均已移交办案部门依法侦办。 三是开展法治公安行动计划。为全面提升全省公安民警的法律素养和执法能力,省厅今年部署开展了“法治公安行动计划”。市局按照省厅要求,成立行动计划领导小组,由刘清生副市长任组长,局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办公室设在法制支队。建立架构的同时,制定了行动方案,明确了任务分工。5月24日,市局召开全市公安机关法治公安行动计划部署推进会议,对我市公安机关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

    六、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

积极推动落实公安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局领导张韶梅、谢玉田、张伙养同志先后代表市局参加行政诉讼出庭应诉。今年我局负责人应诉工作已达到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要求。

    七、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加强行政复议工作

在办理行政复议、刑事复核和参与行政诉讼过程中,做到一案一审一评查,除对案件对照省厅考核指标进行问题扣分外,由经办民警对案件写出评议报告,列明案件存在的问题,分析问题原因,提出整改意见,有效提升了民警的执法水平。

    八、强化法制队伍的专业化建设

为充分发挥市局已取得法律职业资格民警在推进我局依法行政、服务法治公安建设中的作用,法制支队积极推动开展公职律师工作。为市局符合条件的民警向省司法厅申请公职律师资格。5月6日,市局公职律师队伍正式成立,6名民警成为我局首批公职律师。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继续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为我市建设“平安韶关”保驾护航。

                                                                                           2019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