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曲江区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区道路日益拥堵,为维护城区道路安全畅通,缓解城区沿堤一路、黄包车桥头路口及周边交通高峰时段出现的拥堵压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对城区沿堤一路(长江路路口至黄包车桥桥头路段)进行限制通行,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015年4月1日起,每天17:30时至19时沿堤一路(长江路路口至黄包车桥桥头路段)由东往西方向限制机动车(二轮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除外)通行。需要经过该路段的车辆,请绕道长江路经中华一路及鞍山路通行。
二、执行紧急任务的军车、警用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不受上述通行限制。
三、违反上述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特此通告
韶关市公安局
2015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