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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公安局2014年行政审批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评价公告

时间:2019-01-18 14:55:08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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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广东省行政许可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和有关要求,现公告本单位2014年行政审批的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欢迎您客观、真实地对是否存在以下问题进行反映:

  1.没有依照法定权限、程序、条件进行审批的;

  2.实施了《韶关市人民政府2014年决定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之外的行政审批事项的;

  3.没有公开公示审批主体、依据、条件、申请材料、收费标准、申请示范文本、咨询投诉方式或公开公示不明确的;

  4.受理程序不规范,要求多次补正申请材料的;

  5.擅自增减行政审批环节、条件的;

  6.不能按期限办理行政审批,不能及时、客观地调查处理投诉举报的;

  7.工作人员索取或收受礼物、好处的;

  8.实施行政审批过程中要求申请人购买指定商品或者接受指定人员、组织提供的服务的,或者要求申请人参加不必要的付费培训、会议等的;

  9.依法需要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的事项,指定或者变相指定人员、组织的;

  10.不必设立行政审批,可以取消、采取事后监督等其他管理方式、调整由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自律管理、通过技术标准或管理规范能有效管理的。

  如您认为在行政审批实施过程中还存在其他问题,欢迎一并提出意见建议。我们将对您反映的情况和您的个人信息予以保密。

  感谢对我市行政审批评价工作的大力支持!

 

  举报电话:12310

  来信地址:韶关市风度北路75号市政府大楼10 韶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监督检查科(收)

  邮编:512002

  电子邮箱:sgjdjck@163.com

  韶关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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