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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公安局关于市区东河桥交通高峰时段限制汽车通行的通告

时间:2019-01-18 14:55:10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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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市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市区道路日益拥堵,为维护市区道路安全畅通,缓解风采路、东堤路、熏风路及周边交通高峰时段出现的拥堵压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对市区东河桥的道路交通进行限制通行,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0141212日起,每天17时至19时东河桥由东往西方向限制机动车(二轮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除外)通行。

二、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不受上述通行限制。

三、违反上述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特此通告

 

 

 

韶关市公安局

2014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