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下述区域的常住人口户籍管理与案件管理属于不同派出所管理,即存在户口管理和案件管辖分离的情况,为了便于群众办事,实现户口管理与案件管理一致,现将需变更户籍管辖派出所的区域通告如下:
一、常住人员户口属浈江区复兴路、建国路、下后街、壮志街、胜利巷、和平路双号、西堤中路1-12号、风度中路单号1-41、风度中路双号2-50、仁爱路双号的移居南门派出所管辖;
二、常住人员户口属浈江区金沙小区韶冶宿舍的移居南山派出所管辖;
请户口在以上管辖范围的居民,从2015年5月19日起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到辖区公安派出所办理更换户口本手续,对于实际居住地址与户口地址不一致的,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房屋产权证》到辖区公安派出所办理移居手续。
特此通告
韶关市公安局
2015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