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广乐高速公路建设顺利开展,保障施工人员和高速公路沿线、周边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韶关市公安局决定,对广乐高速公路施工路段及其周边路段实行交通管制。现通告如下:
一、非广乐高速施工人员、车辆、设备,严禁进入广乐高速公路施工工地,凡违反本《通告》规定擅自进入高速公路工地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该公路沿线广大群众因生产、生活通行的,应按照高速公路设定的通道、便道通过高速公路。严禁破网穿行、上路游玩、学车练车等。
三、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对拒绝或阻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强行闯岗、聚众闹事、暴力抗法的,依照有关法律严厉打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至2014年9月28日零时结束。
韶关市公安局
2014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