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在勤达矿业有限公司选矿厂堆放的矿产品涉嫌为铁龙林场非法采矿案犯罪嫌疑人非法开采的矿产品,2014年1月22日韶关市公安局对堆放在勤达矿业有限公司选矿厂的矿产品刑事扣押并发出公告,请被扣押矿产品的所有人于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到韶关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接受调查。因公告期即将届满没有单位及个人主张权利,为保障当事人权益,我局再次发出公告促请被扣押矿产品的所有人及时到韶关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接受调查。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751)8462701
联系人:朱警官、王警官
韶关市公安局
2014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