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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公安局关于处理暂扣机动车的通告

时间:2019-01-18 14:55:13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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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公安局关于处理暂扣机动车的

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的规定,现对2012年前在韶关市区发生交通事故被扣滞留在停车场的299台摩托、电动车进行公开处理,市民可登陆平安韶关、韶关家园、韶关民声网网站,查看具体的机动车信息。请被扣车辆车主在本通告公示之日起90天内凭车辆放行条、车辆有效证件、本人身份证到拯救中心市区中队停车场进行处理。逾期,将对被扣车辆依法处理。

处理地点:武江区芙蓉北路27号韶关市交通清障拯救中心市区停车场(电话8469690)。

   特此通告。

 

              2013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