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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守交通信号 安全文明出行

时间:2019-01-18 14:55:13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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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朋友们:

你们好!今年春运从元月26日开始至36日止,共40天。我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全力以赴,按照省委省政府“安全、畅顺、有序、高效、优质”的春运工作目标,努力做好今年的春运道路交通安全保障工作。文明出行关系到您、您的家人和他人的幸福平安,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创造文明、安全、有序、畅通的春运交通环境是每个人义不容辞的责任。为此,我们倡议:全市广大交通参与者,在春运出行中,自觉“遵守交通信号、安全文明出行”。

一、行人自觉做到:走人行道,不闯红灯,在没有施划人行道的道路上靠边行走,在没有设置斑马线的路段横过道路时,要注意过往车辆,不在机动车临近时突然横穿公路。学生不在道路上玩耍、追逐、玩滑板。

二、乘车时自觉做到:乘坐小型汽车系好安全带。车辆停稳后再上下车,下车横过道路要左右观望,确定无过往车辆时再安全通过。不乘坐超员车,不乘坐酒驾车辆;不乘坐三轮摩托车、拖拉机、农用货车等非法营运车辆;乘坐二轮摩托车时戴好安全头盔。

三、非机动车驾驶人自觉做到:骑车上路各行其道,右侧通行,不闯红灯,不越线停车,不逆向行驶,不抢行猛拐,不违法载人,不乱停乱放,不扶肩并骑,不停车闲谈,不违法占用机动车道。横过道路应停车观望、下车推行,左转弯时应让直行车辆先行。停车不越线,不绕行。骑车不带人,车辆不乱放。不满12周岁不骑自行车,不满16周岁不骑电瓶车。

四、机动车驾驶人自觉做到:不闯红灯(黄灯),按线行驶;减速通过人行横道,礼让行人;不随意变更车道、占用应急车道。不超员、超载、超速行驶,不疲劳驾驶,不酒后驾驶。

五、公路沿线市民自觉做到:不占道摆摊经营,不占道摆放堆积杂物,不在路面随便停车,不随意走动影响交通。

六、做文明交通的宣传员、监督员:春运期间如发现有酒后驾驶、超速行驶、闯红灯、超员、超载、不系安全带、开车打手机,搭乘机动三轮车、农用车等非营运车辆,骑乘摩托车不戴头盔、行人横过道路不走斑马线、在机动车临近时随意横穿公路等交通违法现象时,主动给予劝导和纠正。

市民朋友们,您的文明参与是对春运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最大支持!祝您新年快乐,身体健康,阖家平安、幸福!

 

              韶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二一三年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