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大中型客货车的检验工作,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三条、第二十三条的相关规定及公安部《关于进一步严格大中型客货车检验及驾驶人审验工作的通知》的精神,我市公安交警部门针对逾期未检验大中型客货车将通过加大路面执法查处力度等开展系列的专项整治。现经公安交警车辆管理所核实,截止2012年8月,全市共有逾期未检验大中型客货车约3327辆。为此,市公安交警部门敦促逾期未检验大中型客货车车主、驾驶人请尽快前往当地公安机关车管所办理相应检审业务。对逾期未办理检审手续车辆和驾驶人违法上路行驶的将严格依法处理。
咨询电话:0751-8462963
韶关市公安局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六日
(逾期未检验大中型客货车车牌号码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