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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公安“四举措”持续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时间:2022-12-23 20:14:17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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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市委关于新型城镇化工作部署,韶关市公安局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推动出台《韶关市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户籍便民实施细则(试行)》,进一步提高城镇落户便捷程度和服务水平,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放宽农民进城落户“条件”。在原城镇公共集体户登记户口的基础上,进一步允许租赁房屋亲友投靠落家庭户。对无自有产权房屋居住在亲友产权房屋的,可投靠在无存量搭户人的该亲友城镇居民家庭户中登记户口。该政策实施后,我市将成为全省入户城镇居民家庭户最低门槛地市。

    简化农民进城落户“流程”。大力推行户籍业务告知承诺制、容缺受理和“无证(证件、证明)”办等户籍便民举措,如在办理入户申请的过程中,对户口簿登记的籍贯、出生地、婚姻状况和文化程度等非主项信息不全或有误的,通过各级信息系统进行核验后实行容缺受理。全面压减户口办理时限,将需审批的县(市、区)外迁入业务时限从法定19个工作日压减到11个工作日办结,属本县(市、区)迁移的当场办结。
    优化农民进城落户“服务”。对有落户意向的群众采取上门服务、预约服务等多种形式协助其办理落户手续,并推动高频事项通过全流程网办、自助服务一体机和窗口办理形式实现“省内通办”,持续推动各项户籍管理便民措施落地落实。今年以来,累计开展免费身份证自助照相等户政便民服务8941次、办理异地通办业务20517笔。
    做好政策制度“解读”。在韶关市政府网站、韶关日报等市级媒体发布政策解读信息,组织民警进社区、进厂矿、进企业广泛开展群众宣传工作;统筹收集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农业农村局等单位在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方面的政策制度,提请市政府印发《韶关市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政策便民指引》,印制宣传小册2万余份,推动进一步扩大政策措施的覆盖面和知晓度。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