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始兴县公安局沈所派出所民警巡查时,发现邓某家门店有柴油车在加油,随将情况汇报至始兴县打私办。
始兴县打私办接到情况后,立即联合县市场监管局、应急局、沈所派出所对群丰村邓某家门店进行检查。经调查,发现该店隔间内存放有一个容量约3吨油罐一个,油罐内存放有疑似柴油液体半罐左右。
随后,相关单位立即现场调查取证,固定现场和相关证据。11月2日,对案发地内存放的柴油进行抽样检测。11月10日,县市场监管局向当事人送达韶关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检验报告》,并依法扣押并委托中石化转运了涉案不合格车用柴油320KG。
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调查中,将依法对当事人的行为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