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大塘派出所接到市民陈大爷报警,称自己被两名自称警察的男子,骗走了5000元。
事主(当天)坐在巷子里乘凉,两名男子出示了“人民警察证”,自称是韶关市公安局治安大队的民警,称事主涉嫌嫖娼,要求事主到公安机关接受询问,称他们有视频为证。
听对方这么一说,将信将疑的陈大爷便上了对方的摩托车,一同前往办案单位。担心事情败露,在办案单位门口,陈大爷与对方商定,私了处理该问题。
回家后,陈大爷越想越不对劲,这才来到派出所报案,接报后,民警立即展开侦查,经排查,民警发现了两名可疑男子。在锁定犯罪嫌疑人所在地之后,民警迅速组织警力展开抓捕,在武江桥底附近,将犯罪嫌疑人谢某、张某抓获归案。经讯问,二人对其涉嫌招摇撞骗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当场在他们的摩托车后尾厢里,查获一本仿真人民警察证,还有一副手铐。人民警察办案有一定程序的。如果遇上人民警察办案,一定要跟随他到公安机关办案区,不能在公安机关附近或者旁边进行私人交易。如果要缴纳罚款,公安机关会出具法律文书。